楼主:
jpsuki (jpsuki)
2025-07-24 18:57:08大家好,第一次发文,如果有违反版规还麻烦告知,谢谢。
如题,看到台湾乱成这样真的很难过,我自认是做了不少功课,包含学习法律知识以及听过各方意见,所以想用白话但认真理性的跟大家讨论,这一年半来是谁毁宪乱政。
但感觉现在讨论议题好像都会混在一起,一下毁宪乱政,一下中共同路人,所以我想说分开来一步步讨论好了,应该可以比较好梳理逻辑。
不过不好意思打了快5000字,还希望大家可以耐心看完。
一、 大前提(法律):宪法三权分立
因为目前监察委员都还是执政党在立法院过半的时候通过的,我主观觉得无法期待在权力分立上做到有效的制衡,而考试院就是管考试跟公务员,所以监察跟考试这两权我就先暂时放一边。
宪法上的三权,如果用史莱姆比喻的话,就是有三只名为“行政”、“立法”跟“司法”的史莱姆,而这三只史莱姆的核心就是宪法及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每个院所掌管的权力,如果被拿掉任何一个权力,这只史莱姆都会因为核心被破坏而死掉。
政府,就是把这三只史莱姆丢进一整箱饲料里面,而这些饲料就是宪法里面没有规定到的所有“权力”。每只史莱姆当然希望自己越大只越好,所以就会尽量吃掉自己觉得能吃的饲料,吃多少就长多大。
那既然是"自己觉得"能吃,当然也会有吃错或是咬到其他史莱姆的情况发生,所以当同时有两只史莱姆吵架的时候,就会找“司法”史莱姆来决定。嗯对,如果是司法跟别人吵架,甚至是决定司法能不能吃某个饲料的话,也是司法自己来决定的,所以我们只能相信司法会独立公正的决定。
相对的司法只能被动的处理别人提出的架,不能主动当和事佬去劝架。当然司法只是一个机构不能做决定,真正对权力分立的争执能做决定的,是里面的宪法法庭的“大法官”。简单说结论,就是宪法法庭作出的决定只能是"这只史莱姆吃了这个饲料"有没有违反宪法,不能决定这个饲料给谁吃。
当然宪法法庭不会只处理权力分立的案子,只要是任何法律或法规命令可能违反宪法,宪法法庭都会接受审理。所以像是基本人权(死刑...)或是政府欺负人民(拟制遗产课税...)的案件都是很常见的。
而宪法法庭针对某个议题有没有违宪会有不同的标准,简单可以分为严格、中等及宽松。
比如人权议题大法官通常都会用最严格的标准,简单来说就是挑毛病,只要某条法律有任何一点点点点可能侵害到基本人权,通常都会判违宪。
相对的审查权力分立的标准,在这次国会改革法案的宪法法庭判决做成以前,通常是采取宽松的标准。只要争执的法律没有侵害到其他权力在宪法所规定的核心,通常都会判合宪的,也就是这个饲料只要不是咬掉其他史莱姆的核心,你都可以吃。
而让这3只史莱姆咬来咬去,就是权力分立运作的最理想情形,就算可能让政府运作没效率,但这样才能避免其中一只史来太大只,进而霸占整个箱子为所欲为,变成独裁史莱姆或是共产史莱姆,这才是三权分立最大的精神。
二、 小前提(事实):国会改革法案及宪法诉讼法修法等
1. 国会改革法案
就一年前的事我觉得大家印象应该还很深,当时青鸟聚集在立法院,高喊没有讨论不是民主,法学学者也连署声明国会法案的立法过程有许多瑕疵,最后立法院在举手表决的情况下通过国会改革法案。接着在行政院覆议未通过之后,民进党立委、行政院及监察院共同向大法官申请释宪。
在这期间有很多人喊立法内容违宪,我自己是觉得有没有违宪是大法官说了算,就等宪法法庭判决的结果出来,再来就判决的论理做判断。
在判决出来之前,国民党立委吴宗宪说过:“如果我们这部国会改革法案大法官不满意,我们就修到他们满意为止。”这是我这一年半以来听过最最最符合宪法权力分立精神的发言了。
最后宪法法庭判决出来,在立法程序的部分,告诉大家虽有瑕疵但不违宪,老实说我当初就无法理解在立法院外抗议的青鸟,为什么要这么激烈的抗议导致社会动荡不安。
那再细看大法官所说的瑕疵,是指"讨论时间有限"跟"二读会议场混乱",嗯...先不说这两个理由超级主观,我想有看立法院直播的应该都知道,造成这两个瑕疵的原因是哪一方,篇幅关系我就不赘述了。
那针对宪法法庭的判决(113年宪判字第9号)内容的评释,请让我引用汤德宗前大法官的结论:采错误的“封闭而隔绝”的权力分立观,严重压缩立法的权能。
简单用我上面的史莱姆比喻的话,就是司法史莱姆说立法史莱姆这次吃进去的饲料,因为不属于你的核心,就要你把这次跟之前吃过的饲料全部吐出来。这明显不符合我上面提到过去是"只要不是把其他人的核心咬掉就可以吃"的标准,而且还进一步把你砍到剩核心。
因此汤前大法官才说这种审查标准是把3只史莱姆只"封闭"在自己的核心,并且"隔绝"了跟其他史莱姆互咬的情况。这已经不只是违反过去审查的原则,还更进一步违反权力分立预想三权应该要互相制衡的精神。
必须老实说,其实几乎所有法官下判决都是先射箭再画靶,这不是我乱说,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自由心证原则。在我看来,因为这次大法官针对国会改革法案的箭实在射太歪,所以也需要相应画一个超歪的靶,来让这支箭看似有理论基础。
加上民进党发言人可以说出宪法法庭暂时处分公布的时间,以及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还可以直接先跟大法官讨论有没有违宪,再决定要不要提释宪。就算司法院有澄清,但我自己是认为宪法法庭的判决,加上上面的这些行为,真的无法说服我司法不是倾向行政的。
最后引用人权律师李念祖,在国会改革法案判决出来之前讲的一段话:“如果宪法法庭让一般人觉得,哎呀我可以看的出来他们是帮谁,或是他们就是谁的一样的想法,然后他讲出来的宪法,就跟他的政治立场其实是一样的。那坦白讲,这样的宪法法庭公信力是很薄弱的。”
2. 宪法诉讼法修法
而宪法诉讼法修法就是在野党看到国会改革法案的判决后,发现这已经不是修到大法官满不满意的问题,而是大法官立场实在太偏颇了,所以决定修法宪法诉讼法来制衡司法权,仅此而已。
这次就前面说的,是立法去咬司法,但咬的这口最后还只能是司法自己来做决定,也因此目前立法院很认真的在审大法官的人事案,希望让宪法法庭立场可以不要这么偏颇。
然后再来讨论一下造成现在宪法法庭开不成的原因,是因为宪法诉讼法修法之后,硬性规定宪法法庭要10位大法官以上才能开会,但因为任期交替制的关系,让现在有7位大法官的缺额,也就只剩8位大法官在位,少于修法后规定的10位,所以开不成宪法法庭,有人就质疑这样违宪了。
我觉得这可以分两个问题讨论:“"立法院立法"这件事违宪吗?”跟“这次的修法有侵害到"司法院的核心职权"吗?”前者我想就不用说了,立法院不立法要干嘛。
后者我认为没有,因为这次的修法并没有让宪法法庭永久性的瘫痪无法运作,在人数达成门槛之后还是可以做违宪审查,还是可以宣告修法内容违宪。而且开会人数及通过违宪判决的标准是立法权有自主判断空间。
所以我会说这次是宪政"僵局"而不是宪政"危机",只要总统有那个高度,愿意退一步让立法院在野党推荐两位提名人选,这个僵局的结就解开了,但残念的是总统似乎没有这个高度。
当然必须说宪法法庭的开会人数跟做成判决所需同意的人数还有讨论空间,但我也会等新上任的大法官在宪法法庭作成判决,在参考各方意见之后再做判断。
3. 预算案
冻删预算也本来就是在宪法上立法院的核心权力,如果你说删了什么费用让你做不下去,那我希望你具体、明确、精准的告诉我立法院在"什么项目的什么小项"删了多少钱,而你要拿这笔钱做什么用途,以及需要多少钱才能完成这个项目,让我有依据判断删得合不合理。
而不是不负责任的丢一句立法院删了几%历史新高,然后你就躺平不做事了。人事费用不是法定预算不能删吗,每个部会用不能做事的时间,拿来跟我说一下你们在身么项目被删了,应该不困难吧。
三、 结论
简单来说,国会改革法案以及宪法诉讼法就是民众党在兑现对选民开过的选举支票,以及立法院再正常不过权力分立制衡下的过程,我实在无法理解其中哪里有任何在野党毁宪乱政的行为。
相反的,执政党立委在立法的过程中不断利用暴力、破坏议场及冗长发言的方式,多次成功阻止议事进行,已经妨碍立法院行使立法权,试图使三权中的一权失去功能。
加上司法院大法官明显立场倾向执政党,让立法权被砍到见骨。举例来说,如果行政院官员不爽来质询,立法院是完全没辄的(没有罚则),真要做是可以永久瘫痪立法院的质询权的,对我来说这就是行政权在联合司法权在欺负立法权,而且是已经确实侵害到立法院的核心职权了。
以及行政权不愿好好跟立法院的在野多数沟通、只想大罢免推翻重选的情况,以上种种原因才是我觉得民进党才是毁宪乱政的一方。
现在这个不只朝小野大,还是国会三党都不过半,以及国内外都面临各种严峻情势的情况,就是最能考验台湾的民主制度是否成熟,以及新上任的总统是否有足够的高度带领台湾的关键时刻。
但这一年半看下来,我认为台湾还有很长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四、 两岸关系
关于两岸关系的想法我觉得我又可以再打一篇了,所以这里就先就国民党立委亲中跟赴中的行为做讨论好了。
我觉得如果他们真的背叛台湾了,那你就应该好好的收集证据,看是要公开让大家检视还是让他们被法院定罪都可以。
而我看到民进党主张最完整的证据,应该就是民进党立委沈伯洋在立法院的发言,结果沈委员说的证据,就只是对方自己贴出来的行程跟照片,我完全无法理解这在法律上到底可以做为什么卖台叛国的依据,不用说上法院了,我自己都无法理解民进党说这次国民党立委去中国到底具体卖了台湾什么的东西,真的要卖台会这么明目张胆的卖吗...
如果要举一个拿的出"明确证据"的例子,我们就事论事,黄国昌拿出的证据都是非常明确、可以直接作为检察官起诉依据的证据。文件照片都是有吹哨者提供,黄国昌自己再去求证过的,现在一堆贪污诈欺案都是黄国昌检举并起诉的,我到现在还没看过黄国昌提供过造假的证据,这也是为什么我到现在都相信黄国昌说的每句话。
我希望沈委员也可以提供相同力道的证据,只要能让检察官起诉,而且起诉的理由可以说服我,我就会相信国民党是真的在卖台。
我并不是支持国民党的,但无罪推定原则就摆在那边,或是说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只是看到民进党不断拿毫无证据的言论一直抹红别人真的很无言。
老实说我真的不觉得几个在野党立委,而且在国会还没过半,是可以卖的了什么台湾的"主权"啦,请注意我说的是主权,不是资料。相对的国家的调查、检察官资源都在民进党你手上,结果你只能给出这么薄弱的证据,让我立场会倾向国民党没有卖台。
反之你能执政,就是有40%的人民相信你不会出卖台湾,结果在时任外交部长的幕僚出了共谍,哪边比较严重相信大家应该都有自己的想法。
回到国会改革法案,青鸟说这是国民党立委去中国之后,听中国的话说要立的法...我只能说国会改革法案就是民众党在对选民负责,兑现竞选时开的政见而已,还是从立法院上任第一天就开始准备推动的法案,只是经过各种漫长的立法程序,刚好在国民党立委从中国回来才能送院会二读而已。
从结果来看,青鸟当初主张国会改革法案是卖台法案,但在宪法法庭判决出来之后,中华民国还是好好的运作著,完全没有被卖掉,这就是宪法的权力分立会保护好台湾,所以可以不用这么激烈的抗争。
也请民进党相信你们口中的民主并没有这么脆弱,不要在卖芒果干制造仇恨、分化台湾人民,好好把内政做好吧。
抱歉辆岸关系因为打这么多有点累,导致写得有点乱。然后原本还想跟大家分享我对时事跟民进党执政9年的一些看法,但没想到只打到宪法诉讼法就打这么长了,没讲完的就留到下次还有机会再跟大家讨论吧。但还是让我帮黄国昌说句话,你可以不喜欢他的质询风格,但你不能否认他对台湾做的贡献。
然后我想拜托大家一件事,虽然我不是多伟大的人,没办法规定你要怎么留言,但我希望大家可以理性讨论,在推文里面不要提到情绪性字眼,还有请用小草/青鸟或粉/黑替代像是塔绿斑、蟾蜍、杂草、蓝白畜等辱骂式的称呼。
如果大家觉得我有哪里讲得不好的话都欢迎嘘文,但希望可以说明我哪里写得不好,以及我该如何改进。我觉得乡民在各行各业都很专业很厉害,希望可以把这篇文章修的越来越完美,或许还可以到政黑踢馆,也或许大家觉得我都在瞎掰的话应该也就这样了。
最后想跟大家说的是,虽然我是喜欢日本,但台湾仍是生我养我的土地,中华民国是保护我长大的国家,我希望这片土地国家可以越来越美丽越来越强大。也希望这片土地上不同理念之间的族群不只有更多的沟通,更希望大家愿意倾听并尊重不同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