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range7 (愛橘)
2025-07-24 18:47:02当然是要先追究刑事责任呀,那个权力在握的大麻柯不是有讲吗?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7110110.aspx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日前表示,726罢免投票后,用刑法100条追究国民党立委刑
责,引发争议。柯建铭今天说,刑法100条一直存在到现在,1992年修正后,除了意图外,加
上暴力胁迫,蓝白立委仗着国会多数暴力,以暴力、胁迫卖国、叛国,这是非常清楚。”
这是立院最大党的总召所开示的,同时也是未来的立法院长
一但真正实施就直接把那些有投票过的立委全都抓起来,因为那些法案被最大党以及大法官
认证违宪后,就是符合刑法100条的范围 “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
第 100 条
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行
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
预备犯前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接下来就慢慢等对面的大公司报价了
※ 引述《damien12343》之铭言
: 如果熊兔之后 杂质走了
: 国家正常了
: 然后终于可以开始为国家做正确的事情
: 那为什么过去8年不做
: 过去8年的状态不就是熊兔后的状态吗
: 为啥现在要装成
: “啊我好想为人民做事情喔
: 只是现在被绑手绑脚我做不到”
: 本来就没在做的事情
: 现在演戏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