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
2.记者署名:石秀华
3.完整新闻标题:
高雄民众拍1车“来回冲撞路车”…警留言要求下架惹议 分局长自请处分
4.完整新闻内文:
当货车司机的黄姓男子昨深夜倒车来回5次冲撞停在高市厂横路路边休旅车,被惊醒的住户
拍下画面PO网,警4小时后逮人;未料,今早辖区小港警分局竟以“侦查不公开”为由,留
言要求原PO删影片,避免生其他事端,民代批警方吃饱太闲,由于作法惹议,分局长已自请
处分。
脸书社团“高雄小港区的大小事”贴文并附上影片,影片看来是从住家制高点处拍摄,影片
中画面呈现一辆轿车来回冲撞停在路边的车子,过程中警报器还狂响,随后肇事车即驶离现
场。
原PO在影片后制文字酸肇事者“夜深了,来回撞5次,没带西瓜、沙拉油就是不能进来,下
次准备好再来。”有网友看到画面猜测“会不会是觉得停到他的车位不开心”、“看起来故
意倒车撞的”。
辖区小港警分局警方获报停放在小港区厂横路的轿车遭休旅车连续冲撞,员警到场时,涉案
驾驶已逃逸;后警方以车追人,4小时查获涉案人黄姓男子(49岁)到案,经查整起冲撞案
为停车位纠纷引起。
没想到,嫌犯落网,后续却衍生无端风波;警方私讯原PO,指被害车主已完成报案程序,积
极侦办中,基于“侦查不公开”原则,建议删除此文,“免生其他事端”;此外,被害车主
也私讯原PO,指警察这边想要先下架影片,让原PO无奈只好配合,但留言酸“没瓜吃了”。
由于“侦查不公开”的对象系指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辩护人、告
诉代理人或其他于侦查程序依法执行职务人员,一般民众不在此限,警方作法惹议,外界猜
测如此“用心良苦”应是为避免媒体后续追访,造成对高雄治安有不好印象所致。
小港警分局分局长陈桢荃对于此案衍生出的风波,事后坦承分局确实处理未臻妥当,会承担
一切责任,并自请处分。
市议员邱于轩认为,小港警分局高效率以“侦查不公开”为由,要求民众下架影片的做法是
“吃饱太闲”,原本要免生其他事端,结果捅了大篓子。
市议员白乔茵则指,网络时代,很多犯罪现场一手影片都是市民自发拍摄,对治安与公众知
情权都有所帮助,警方做法令人不解,为何要透过不正确的资讯去限缩人民的言论自由,应
深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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