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ragggc (逼绳)
2025-07-19 12:01:34现在反对286修法的理由就是
故意凌虐 过失致死 可以判死刑
但法官都认定被告是过失还判死刑
那不就是法官的问题吗?
原本法条的问题是
故意凌虐 故意致死
没有像杀人罪的最高刑度死刑
而且故意还有分两种
直接故意跟间接故意
如果被告对儿童凌虐部位在要害地方
可以预见会造成死亡结果
法官可能会认定是属于间接故意
不采信被告主张的过失致死
其他反对理由
还有讲为什么是7岁不是8岁之类的
只是在模糊焦点而已
不然我们不要定几岁要加重处罚好啦
通通给法官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