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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an (僅供åƒè€ƒ)
2025-07-18 21:44:10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张文川
3.完整新闻标题:
莽男打110扬言冲撞总统府、警局 恐吓公众判刑2月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大同区林姓男子,去年9月因不满警方处理他的刑案进度,2度打电话至台北市警局
110勤务指挥中心,扬言“我想开车冲撞北投分局”、预告“一天内没回复,我就去冲撞
总统府”,警方循线逮获林男送办,士林地院依恐吓公众罪判处林男2月徒刑,得易科罚
金6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2024年6、7月间多次打电话至110报案专线及住处辖区派出所,谎报有人
打架、有员警踹他家门,还谎称自己是警察,告发自称遭警员自己人袭击,警方查证后认
明他所言不实,将他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法院裁罚8000元确定。
林男另控告北投警分局员警涉过失致死罪,关心办案进度,去年9月24日凌晨2度以自己的
移动电话门号,拨打北市警局110报案专线,向值班员警说“我想开车冲撞北投分局”、
“我现在预告我想冲撞他们,这样至少媒体会知道”。
林男第2通电话将冲撞目标转至总统府,扬言“我想开车冲撞总统府”“我冲撞总统府,
我冲撞的理由就是我这个案件”、“一天内没有回复,我就去冲撞总统府了”。
勤指中心立即通报北投分局,加强驻地安全,并通报林男住处辖区所属的大同警分局调查
侦办,警方循线查出是林男所为,依恐吓公众罪嫌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士检起诉。
士林地院审理时,林男认罪,供称不满北投分局处理他的提告案件进度,心情不好才打电
话说要冲撞北投分局、总统府,只是为了泄愤,没有真要冲撞的意思。
法官审酌林男不思理性控制情绪,恣意出言恫吓公众,所为不可取,但考量他坦承犯行,
犯后态度良好,依恐吓公众罪量处2月刑,得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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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裁判字号:台湾士林地方法院 114 年度易字第 414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民国 114 年 07 月 17 日
裁判案由:妨害秩序
自陈具有高中毕业之教育程度,业工,已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之生活状况(本院卷第
26页)等一切情状,量处如主文所示之刑,并谕知易科罚金之折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