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vorysoap (ivorysoap)
2025-07-18 15:28:26※ 引述《BlueBird5566 (赖粉-青鸟56)》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ALrhLbk.jpeg
: 刚刚看我们胜率不到26%的 大多都是帮贩毒狗辩护的林智群律师
: 在他的FB说 虐童致死相对来说比较不严重
: 不应该这样修法
: 但事实上大家都知道 被虐待致死才是最可怕的
: 像古代有个刑罚叫作凌迟
: 就是把你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 直到你断气为止
: 还有各式各样的满清十大酷刑
: 居然有律师说虐待致死比直接杀人还不严重
: 真是莫名其妙的逻辑
: 连欧美都有虐待致死的法规了
: 林大律师的见解真是令人大开眼界啊!
: 有 虐童致死比较不严重 的八卦吗
他的想法我理解啊
举酒驾撞人致死当例子最快
我百分之百同意 酒驾撞人致死非驾驶人的本意 毕竟撞死人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
BUT 我百分之百赞成 酒驾撞人致死 的刑期比照 故意杀人罪
现在PUMA之流的想法就是 明明酒驾撞人致死 是过失而非驾驶人的故意行为
所以"不可以"“刑度”比照故意杀人罪来判决。
但这种说法跟死刑犯到了三审 三审法官发回二审的理由是
"死者 到底是被砍了三十刀还是三十一刀 有待查明“
啊 干 有没有差那一刀是重点吗? 你只是单纯不想在你手上让死刑三审确定而已。
所以啊 在他们那些法绿人的眼中 一个女猪仔被关在园区因业绩不达标被轮奸三天三夜
只有猪食可以吃 最后受不了跳楼自SA 尸首还被丢到深山里给狗啃了
结果咧 那些施暴的诈骗集团成员只成立 强奸罪 妨害自由 弃尸罪
加一加 判个十年 关五年就放出来?
而不是成立杀人罪? 这种法律不修正谁会觉得公平?
今天这修法的目地也很简单 管你是有意还是不小心忘了下手轻重的 只要你虐死了
就比照杀人罪刑度处理。
然后就有法绿人不知道在坚持什么 那不是杀人罪 刑度不能等同杀人罪
一堆543 好像当别人都白痴 他最清醒一样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