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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y0102 (酒精)
2025-07-18 15:18:08【支持增订刑法第272条之一虐杀儿童罪可处死刑】
针对今日院会,朝野对于虐童案件应处以重刑已有高度共识。然而,我们必须强调,修法
过程必须在不违反《两公约》基本人权保障的前提下,保留法律区分动机与行为严重性的
弹性原则,才能真正符合比例原则与法治精神。
举例:一位年轻妈妈长期独自在家中照顾年幼孩子,因经济压力、缺乏育儿知识,在没有
亲友支持下,导致情绪失控。孩子在哭闹时,她忍不住打了孩子甚至踢了几下,造成孩子
因为内出血死亡。
这起事件当然非常悲伤、需要法律处理,但从司法角度看,这名妈妈并不是“计画要杀死
孩子”,而是情绪失控、长期疏忽下造成的“过失或间接伤害致死”。
我们担心刑罚若超出比例原则,不仅无法彰显司法正义,更可能误伤脆弱家庭与边缘母亲
,造成新的社会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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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今日在条文内容上仍出现重大歧见。我们主张应于《刑法》增订第272条之一
,明确规范:针对未满七岁儿童,以凌虐方式犯第271条第一项杀人罪者,可处死刑或无
期徒刑。我们认为,对于这类极端虐童致死案件,应有独立条文、独立罪名,彰显国家对
幼童生命权的绝对重视与保护。
然而,这一立场与蓝白阵营坚持修正《刑法》第286条的做法仍存在根本差异。我们认为
,不宜将此类重大案件并入现行伤害致死的脉络处理,应以独立条文明确设限,才能真正
回应社会对保障幼童生命权的高度期待。
更重要的是,当面对剀剀案这起令人心碎的幼儿虐待悲剧时,我们除了严正谴责施虐者,
也不能忽视整体制度的全面崩溃与监督的荒腔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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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剀剀案时间轴:
2023年12月24日平安夜,一名年仅一岁多的孩子,在历经114天凌虐后身亡。
2024年3月11日媒体首次揭露剀剀案。
3月间,儿福联盟举行两次记者会,一次笑着面对镜头,一次甚至不准媒体提问,对
外毫无交代;没有人前往上香,这个孩子只得到了儿盟一个500元冰冷的尸袋。
3月18日,儿福联盟高层董事王育敏立委,以召委身份主持“剀剀案专案报告”,球
员兼裁判;国民党立委更全党护航,甚至对吴思瑶委员施以肢体暴力。
3月22日,台北市议会针对剀剀案提专案报告,再遭国民党黄吕锦茹到场坐镇指挥多
位议员阻挠技术性流会,全党护蒋万安市长一人。
3月29日,儿福联盟递出一份毫无检讨的“检讨报告”,对剀剀案只字未提,反而哭
穷声称亏损9700万元,却被揭露前一年度,恰巧以现金9700多万购置台中不动产,一个总
资产高达46亿的社福巨兽,行事引发舆论譁然。
9月3日,主管机关终于由教育部改隶至卫福部,制度变革迟来九个月。而这个案子从
头到尾,我向部会质询至少十次以上。
2025年3月19日、5月5日,我两度亲自赴到庭旁听。
4月30日台北市政府才对刘姓保母姊妹开罚各60万。
5月13日,刘姓保母姐妹分别被判无期徒刑与18年徒刑。
5月29日,监察院正式纠正卫福部与双北市政府失职失察。
2025年7月17日,陈姓社工第三度出庭,对是否灭证串证仍全盘否认。
蓝白委员对这些重大疏失曾有质疑过吗?对儿福联盟内部是否存在群组串证、灭证或卸责
行为,有追责过吗?到底这是一场包庇护航的政治演出?还是操弄延会的理由和工具?
我们真正要做的,是面对错误、检讨体制、追究责任,并制定一套能有效惩恶、保护幼童
生命的法律机制。这才是社会期待,也是我们坚持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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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政黑和脆还在洗表决是不赞成议程,蓝
白在造谣,结果郭立委现在承认不赞成蓝白
的修法,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