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718/2998544.htm
新闻里写到了本次修法
对于未满7岁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杀人罪”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对于未满7岁之人,以凌虐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先不看针对未满18岁或7岁的部分
先来看一般刑法修法前的
刑法271 杀人罪
1.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3.预备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76 过失致死罪
1.因过失致人于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277 伤害罪
1.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犯前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杀人罪是明知可能死亡 故意为之
举例来说就是开枪杀人之类的
过失致死罪是无意或过失 而导致死亡
举例来说就是开车不小心撞死人
伤害致死罪是故意伤害 却导致死亡
举例来说就是可能甩人脸颊一巴掌 没想要他死 结果对方死亡之类的
回到新闻里这次修法内容
对于未满7岁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杀人罪”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对于未满7岁之人,以凌虐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儿童凌虐而杀人罪就是明知儿童可能死亡 故意为之
=> 死刑或无期徒刑
举例来说像是凯凯这种指甲被拔 全身多处瘀伤 甚至骨头被打到变形了
明显想要弄死人这种
对儿童凌虐而致死罪就是原本只想凌虐给儿童伤害 没想要他死 却导致儿童死亡
=> 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举例来说像是打屁股或是打手心 导致儿童死亡
一般体罚导致死亡
我看新闻稿 简单归类就是如下
(有误还请多见谅更正 谢谢)
本次修法后
死刑
非虐待杀童 无期徒刑
(路上开枪杀死之类) 十年以上 并加重1/2
虐待杀童 死刑
(凯凯案之类的) 无期徒刑
死刑
虐童致死 无期徒刑
(一般体罚致死) 十年以上
死刑
虐童致死(营利单位) 无期徒刑
(托儿所一般体罚致死之类) 1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