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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nn (古美门上身)
2025-07-18 13:00:46刑法权威 Puma 告诉大家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50320/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
沈伯洋反对修法,还说“国民党团的修法提案会出现立法例的问题,最终会造成虐童致死
的刑度比杀人罪还重,恐变成道德危险。”
沈伯洋今天下午则在脸书发文指出,《刑法》286条的虐待儿童致死是指“过失致死”,
也就是“不小心让被害人死亡”,如果是直接故意杀人,应该是271条的杀人罪,而杀人
罪有死刑。
对刑法权威来说 看到 "过失致死" 竟然可以判得 "故意杀人" 的罪刑一样重
这是在他的价值观里面完全不能接受的事情
因为 虐儿的人 他是基于凌虐故意 也就是因为虐儿看小孩痛苦 他才有快感
他根本就不想让小孩死掉阿 如果小孩死了他不就不能继续凌虐了 所以如果凌虐致死
只是一种过失致死 就是他本意没想让小孩死了 因为他想继续凌虐阿 不小心弄死而已
但杀害儿童的人 是基于杀人的故意 也就是真的想让小孩生命结束 这种人比虐儿者可恶
例如可以常看到一些家长因为家里债务或是养不起小孩 结果就弄死小孩或是带小孩自杀
这种人 比虐待儿童的人可恶多了 对扑马来说 这种杀人犯才是该被重刑的
虐儿犯只是心理比较变态而已 但他们没有真的想杀小孩 他反对对虐儿犯用杀人重刑处理
这里所谓的道德危险 我也帮扑马解释一下 他的意思是 原本那些虐儿的人只是喜欢看
小孩被虐以后痛苦的样子满足心理快感 结果你们竟然让他要被判得跟杀小孩的人一样重
甚至更重 那这个虐儿犯可能就会想 我干脆让他死好了 如果虐儿可以比较轻罪责
这样虐儿者就会想 那我继续虐待他不要弄死他 这样我的最可以比较轻 棒棒
我们可以解在刑法权威的价值观里面 杀儿者比虐儿者可恶多了 虐儿者不应该给重刑
整个逻辑观念就是这样 所以虐儿者 跟 杀儿者 谁可恶 多数青鸟觉得后者可恶
虐儿者不应该被判死刑 原因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