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确定要负什么责任”剀剀案社工陈尚洁

楼主: jing1219 (Ice cream cake)   2025-07-18 12:25:54
风传媒
2.记者署名:
黄卓霖
3.完整新闻标题:
“不确定要负什么责任”剀剀案社工陈尚洁拒认罪!法官听不下去“这样说”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地方法院昨(17)日再度开庭审理1岁男童剀剀遭虐死案,针对被控访视失职、伪造
文书等罪的儿福联盟前社工陈尚洁展开调查,陈女当庭否认所有指控,并辩称自己并非主
责社工,甚至反问法官“不太确定我们要负什么责任”,法院则裁定将于9月25日再行开
庭。
剀剀案社工庭上撇责?称“不知该负何责任”拒认罪引众怒
据悉,庭讯中,法官聚焦追问儿福联盟是否负有监督托育保母的责任,并厘清陈尚洁的角
色,而陈女则辩称自己仅为协助访视的民间社工,强调“主责社工应属公部门,儿盟仅是
没有公权力的民间团体”。
陈尚洁指出,当初访视刘彩萱照顾剀剀的情况时,未察觉任何异状,也不知剀剀遭到虐待
,“我不是明知而不作为”,并补充,虽然刘女未依规定撰写宝宝成长日志、月记录,但
她已根据双方的LINE对话内容,将剀剀状况记载于“工作处遇记录”,符合作为“共同完
成剀剀成长记录”的形式要求。
不过,法官质疑,“工作处遇记录”仅记载社工自身工作内容,并未涵盖幼儿的日常作息
、饮食细节,反问“这样能说是制作宝宝成长日志吗?”要求陈女与其律师事后补充书面
意见说明。
而针对刘彩萱曾反映剀剀“会讲脏话、自撞”、“一夜掉3颗牙”等异常情况,陈女则称
对方只轻描淡写地提及,语气未显异常,难以判断是否为虐待迹象。
法院怒斥无悔意、检方请求从重量处
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9条,民间社工机构若接受政府委托办理儿童收
出养、托育服务,便负有基本的监督、通报责任,尽管陈女声称自己非主责社工,但她任
职的儿福联盟作为转介、补助机构,依法、依约都有责任确保托育过程的安全无虞。
即便属于民间角色,检方仍认定只要在职责范围内发现幼童异状就有通报社政机关的义务
,否则恐涉过失致死、失职,而陈女身为剀剀唯一且关键的求助窗口,却多次忽视明显警
讯,导致悲剧发生,甚至在案发后与同事联手补写纪录、窜改内容,企图掩盖真相,显见
毫无悔意,因而请求法院从重量处。
陈女、律师表示,愿全力配合法院调查,并承诺将于下次开庭前2周提出完整书面说明,
法院则考量案情尚未厘清,决定延长其限制出境、出海期限至8个月,未来如有出国需求
,须另行申请短期解禁。
而由于本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昨日法院外聚集大批声援剀剀的民众,庭讯结束后,陈女
傍晚步出法院,随即遭群众高喊“黑心社工,见死不救”、“丧尽天良”、“罪魁祸首”
等怒骂,现场气氛激烈,有人情绪激动欲上前理论,最终她在亲友、法警护送下低头登车
,全程未发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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