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恐吓11检察官“血债血还”收押禁见 

楼主: turbomons (Τ/taʊ/)   2025-07-17 14:22:28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气a夹小妹乂)》之铭言:
: 曾几何时,网军侧翼这种角色,在八卦板上根本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 不是因为他已经做了什么“特别可恶”的事,而是他本质上就是“职业化带风向者”
: 你不用等他犯法,只要一开口、就足够让全板乡民一人一口水,喷到他窒息。
: 那是一种共识,一种风气,也是八卦乡民对抗体制侧翼的“本能怒火”。
: 结果现在
: 一个明确违法恐吓的网军侧翼,底下竟然一堆乡民跑出来“维权”、一堆人高喊“他也是
: 人,他也有人权,司法不公”!
: 我真的难过,
: 更感到恐惧——
: 未来会不会有一天
: 我们八卦乡民,连贪污犯都要帮他声援了
: 连侵占公益、贪污、图利的,都要高喊“司法迫害”、“人权至上”
先说结论
这是我国罪刑法定与比例原则的崩坏
更是民主解严以来最严重的言论入罪侵权事件
此案中,检方主张该图涉嫌“恐吓罪”与违反“个资法”,但两者构成要件明确:
恐吓需有使人心生畏惧的具体行为,个资法保护的是未经授权之“非公开个人资讯”。本
案所用照片皆来自媒体公开资料,网络可得,非偷拍或未经授权之私密图像;图片虽经后
制,然无任何明确暴力威胁、具体攻击企图,更遑论足以对社会构成“立即高度之危险”

若以此标准进行声押禁见,形同宣告文字狱时代的来临任何批判当权的“情绪性语句”,
就可以被当成潜在恐怖份子对待。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检调裁量无限上纲、比例原
则全面溃败。
事实上当权的双重标准,才是国家最大的威胁
去年“枪毙黄国昌”四字赫然可见,警方视若无睹;今日“记住检察官样子”即遭收押,
这大家都听烦了。
再补个实际案例:
主角一样是黄国昌,去年黄国昌收到一个内有40枚子弹与不明粉末的包裹,市中正一分局
11月26日获报,12月3日将中坜李姓男拘提到案,询后移送北检,复讯后请回。随即北检
侦办内容就透露给长年浸润经营之美体记者,说这些子弹只是玩具子弹,没有构成“立即
高度之危险”,似乎只是在定调,调皮的青鸟只是跟黄国昌开个小玩笑。
政治立场不同,竟连言论尺度都可随之调整,这不是法治,而是党治人治迳行独裁。
讲道理依《宪法》第8条与《刑事诉讼法》第93条,羁押仅适用于有逃亡、串证、反复实
施犯罪之高度疑虑,且须证据明确、不得替代以较轻制裁。与寄子弹恐吓者相比,工程师
与护士的情境完全可合理推断为情绪性言论,完全不足以构成“立即高度之危险”,却在
尚未起诉、尚未开庭审讯之际,即遭收押禁见,是严重的侵犯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
只能说这就是“羁押滥权”的现场演示,警告意味浓厚。比起保障人权,检调似乎更急于
展现忠诚与效忠,将司法变成政权的工具,自甘沦为东厂鹰犬。
从1987年7月15日解严至今,台湾历经野百合、红衫军、太阳花等激烈公民抗争,即便出
现焚像、辱骂、抬棺等激烈行动,历届总统莫不以“尊重言论自由”为基本底线。蔡英文
总统更曾公开承诺:“当我当总统一天,没有人需要为自身认同而道歉。”
然而今天,在官员受政治迫害导致家属抑郁自杀,民怨四起之际,赖政府选择的不是自省
、不是对话,而是动用司法镇压、封锁批评、收押人民。这是解严以来,台湾第一次有人
民因网络言论与图片制作被羁押禁见,未审即囚,无诉即押,从此台湾的民主里程碑,将
刻上耻辱的血红印记。
人民群众不是替暴力辩护,更不是鼓励仇恨,而是在捍卫“表达不满的自由”、“反抗不
义的权利”。当政府开始用重拳打压民怨,却闭上眼面对自身失职,那么真正危害国家的
,不是人民,而是赖政府本身。因为这样违背核心普世价值的执政当权已令人怀疑其存在
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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