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所以问AI:
若行政院以“没钱”为由不执行,需举证现有预算确实不足。但:
1. 若立法院通过的是**“特别条例”,即通常会附带特别预算或授权筹措财源(举债)*
*,行政院不应以“没钱”为由推卸责任。
2. 否则可能违反《预算法》第62条:行政机关不得拒绝执行法定支出。
※ 引述《jim830724 (为了生活我可以忍!)》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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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体来源:FTNN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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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记者署名:陈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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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闻标题:快讯/卓荣泰决定“全民不普发1万” 理由没钱了
: ※ 标题没有完整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