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ciffar (自动手枪人偶)
2025-07-16 22:22:04中华民国公务员使用简体字
并不会构成犯罪行为,因此不会触犯刑法等法律
民进党的绿卫兵 现在用不存在的法律
要对全体公务员 人民实施思想箝制!
连使用简体字的自由都没有!
民进党暴政越来越恐怖惹
在白色恐怖时期(约1947年~1987年解严前),
台湾的确存在对简体字使用的高度敏感与限制,
虽然当时并没有明文立法完全禁止简体字,
但实际上简体字常被视为“匪谍”或“思想倾向赤化”的象征,
使用者很可能因此被监控、调查,甚至逮捕。
白色恐怖时期,许多法律(如《惩治叛乱条例》、《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授权政府以“思想审查”或“文字狱”方式对付异议者。
简体字的使用常被当成“有匪谍嫌疑”的间接证据。
不是违法,但可能致命的情境分析:
1.
学生写信或笔记中出现简体字 可能被举报,送交调查
2.
学术著作使用简体字 书籍被禁、作者列为关注对象
3.
用中共出版的简体书刊 有被认定为“通匪”的风险
实例
1.
有学生因为用“大陆”这个词、信中写简体字,被认为思想赤化,遭退学或管训。
2.
有文化人、学者因使用简体字,或阅读简体书籍,被冠上“思想偏左”的帽子而入狱。
3.
有人只是将简体字抄在笔记本中,就被指控“意图模仿匪谍”。
白色恐怖时期的台湾政府实际上
“禁止简体字书籍”的流通与拥有,
尤其是从中国大陆(中共政权)出版的简体字书籍。
虽然当时不一定有明文法条写着“禁止简体字书籍”,
但它们几乎一律被视为**“共产党宣传物”、
“匪书”**,依法可查禁、没收、甚至导致刑责。
在白色恐怖时期(1947~1987年戒严时期),
来自中国大陆(中共地区)的乐谱、音乐书籍、
甚至旋律本身,都可能被禁止、查禁或视为“匪谍渗透工具”,
尤其是简体字乐谱、中共创作的歌曲,风险更高。
当时被禁的红曲有:
歌曲名称 特点
《东方红》 歌颂毛泽东,是文革期间的代表革命歌曲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直接宣传中共合法性
《红梅赞》 出自样板戏《红灯记》,高度政治化
《解放军进行曲》 中共军队象征性进行曲
《大海航行靠舵手》 明显个人崇拜,颂扬毛泽东
《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 表面民歌风,但带中共宣传色彩
你是忘记了 还是害怕想起来
以前没体验过白色恐怖的
现在可以+-体验一下
伟哉! 民主进步党 !!!!
^^^^(简体字死刑确定!)
https://i.imgur.com/aFqceWJ.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