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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ihira (Race Against Time)
2025-07-16 20:20:154度性侵国小女友! 19岁男恶喊:我太大 判3年10月
ETtoday 记者郭玗洁/南投报导
南投一名19岁男子和小五女童交往,并4度前往女童云林住处,不顾她拒绝,强行对她猥
亵、指侵得逞,事后还传讯给女童表示“昨天为什么我进不去?我太大”。全案经南投地
院审理,法官依陈男犯3个加重强制猥亵、1个加重强制性交,减刑合并处3年10月徒刑。
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在2023年4月15日时,透过IG认识小五女童贝贝(化名),进而成为男女朋
友,并在同年6月28日中午前往贝贝住处,不顾贝贝抗拒,将手伸进贝贝衣内抚摸胸部,
又于7月4日16时许,在贝贝父母的房间内,不管贝贝喊“不要”,再度猥亵她的胸部和下
体,并随即拉着贝贝到另间房内喊“我想做爱”,不顾她哭泣抗拒,强压女童指侵得逞。
另在同月10日中午时,再度猥亵她1次。事后贝贝父亲察觉女儿遭性侵,报警处理。
庭审时,陈男虽坦承猥亵犯行,但辩称他只有想性交,但强制性交未遂。不过根据两人IG
对话,事后贝贝曾向陈男表示“我不要做爱”、“我一直说不要”、“你已经脑袋坏掉了
”、“我就不想,而且你答应我,不会强迫我”,陈男也回称“对不起啦”、“受不了了
”、“说不要,但我一直用你”、“我当然知道自己错哪里ㄚ”、“昨天为什么我进不去
?我太大”,显示陈男违反贝贝意愿对她性交。。
此外,贝贝的父亲也表示,他本来和女儿感情很好,会互相拥抱、亲吻脸颊,有天却突然
发现女儿会闪躲,他原以为是女儿长大了,没想到竟是因为遭陈男性侵。
法官认为,贝贝证述一致,也和陈男警询、两人IG对话相符,内容并非一般孩童日常生活
经验,如果不是贝贝亲身经历,无法做出如此一致的证述。判陈男犯行属实,审酌陈19岁
余、正值青年,并无前科,且案发时两人为男女朋友,陈因一时失虑犯下本案等情,认为
他情堪悯恕,以刑法第59条减刑,依陈犯3个加重强制猥亵、1个加重强制性交,合并处3
年10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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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716/29973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