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未认可加热菸“减害” 民团吁三道防线遏止菸商行销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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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09:49唐可欣
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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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加热菸审查进入关键阶段。近来有大量新闻报导以“美国FDA通过”、“科学认证”为
加热菸背书。然而事实上,台湾目前共有7家业者申请“指定菸品健康风险评估”,所有送
审的加热菸产品,皆未取得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核准。同时,美国FDA至今未核准任
何加热菸产品可宣称具“减害”效果。台湾拒菸联盟呼吁,台湾加热菸审查必须设下三道防
线,尤其不可将“通过健康风险评估”作为行销手段,严防业者借机误导大众认知,也应列
为未来上市后监管项目。
送审加热菸无一通过FDA审核 国健署曾表示:不会让业者鱼目混珠
针对目前国内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加热菸品项,董氏基金会指出,其中一项产品虽同步向美
国FDA提出上市申请,仍未取得核准。国健署对此表示早已掌握相关动向。菸害防制组组长
罗素英先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审查委员皆具专业背景,审查前也清楚掌握各项资料来源
,“不会让鱼目混珠的资料过关”,国健署亦会主动提供国际资讯供委员参考。据悉,目前
送审台湾的所有加热菸产品,皆尚未通过美国FDA的“菸草产品上市前申请程序”。
美国 FDA:不得以 “FDA批准”行销加热菸
即便曾有加热菸产品取得“暴露修正命令”(Exposure Modification Order),美国FDA仍
强调:“暴露修正令不允许该公司(菸商)做出任何其他修改后的风险声明,或任何明示或
暗示的声明,以传达或误导消费者相信这些产品已获得FDA的认可或批准,或FDA认为这些产
品对消费者来说是安全的。”
国际反菸团体“无菸孩童联盟运动”(Campaign for Tobacco-Free Kids)在2025年7月3日
提出报告时也提醒,IQOS MRTP的批准不允许该产品以“安全”或“更安全”、“FDA批准”
或比其他菸草产品更低的致病风险进行行销。各国若仅以“国际核可”作为风险判断依据,
形同让菸商行销手法凌驾公卫把关。
审查未过、行销先行?医师:宣传应列为上市后监管重点
加热菸审查未果,行销却抢先开跑,业者大打“国际审查”牌,甚至在知名部落格平台明目
张胆置入多则载具及菸弹介绍。郭斐然医师强调,加热菸减少危害是菸商的宣传伎俩,世界
卫生组织已经严正驳斥。“健康风险评估”的用词已误导民众加热菸危害较小,若通过以后
必助长菸商宣传行销气焰。政府应严格把关,处罚任何直接、间接的宣传,并列为上市后监
管措施的重点。
台湾拒菸联盟再次呼吁国健署,必须坚守三道防线:第一,“加味的加热菸”不能通过审查
上市,因为国际上如美国、欧盟各国、加拿大及巴西等皆已立法禁止加味菸品,以防止吸引
青少年与误导消费者。;第二,加热菸不得以违法的“IQ*S”系列名称通过审查上市;第三
,审查上市的加热菸,不得以“通过健康风险评估”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以免误导大众。
国健署:加热菸通过将纳入上市后管理机制 确保国人健康
国健署长吴昭军日前针对审查进度亦表示,审查自启动以来共有十一家业者、十二项产品送
件,期间因补件压力和资料缺漏,多数卡关原因是资料不完整,已有部分业者主动撤案,现
剩七家、八项产品续审。所有流程均尊重专业、进度透明,“只要结论成熟,马上对外说明
”。
根据国健署“指定菸品健康风险评估”审查进度揭露,常见退件理由包括未提供产品成分成
瘾性分析、使用非本产品数据、缺乏长期健康风险与滥用性评估,甚至未纳入青少年使用风
险、儿童误食防制等必要规划。国健署强调,即便产品未来通过审查,也将依法纳入上市后
监督机制,确保国人健康不受威胁。
这新闻在那边高潮
“IQOS是违法品牌名称,不能拿来申请上市”
瞬间觉得这逻辑比八卦版还八卦
这些反菸团体也太有创意了
可能要一起检举台湾IDF战机
毕竟它叫 I Don’t Fly ,会误导飞不起来
可能哪天不小心把ASUS念成阿输死,也会被禁
说真的啦,加热菸产品到底有没有害
有没有减害,可以科学来讲
新闻一副正义凛然地说:
“IQOS取得的是暴露修正令(EMO),不是减害许可!”
拜托,FDA发的EMO本来就是美国制度内的减害机制之一
你不喜欢FDA,不代表人家没用
说穿了
就是“我讨厌你 → 所以你做什么都不对”
超像国小生在吵架
然后还说什么“不能用健康风险评估通过来行销”?
所以以后食品安全检验合格也不能印在包装上
疫苗通过审查也不能说“通过审查”?
整篇报导看下来,
就是一堆恐惧包装+话术硬凹+把国际制度扭曲来迎合立场
然后最后再丢一句“我们是为你好”
跟那种“我打你是因为我爱你”有87%像
可以反对加热菸
但别用智商侮辱大家
台湾需要的是理性辩论,不是文字猎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