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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53:31前AV滨崎真绪跨海发律师声明! 怒控一剑浣春秋恶评要求出面道歉
记者蔡宜芳/综合报导
日本前AV女优滨崎真绪在去年8月在台北成人展宣布引退,结束13年女优生涯,改以“DJ
Mao”名义活跃于DJ界。她日前因不满台湾知名AV评论家“一剑浣春秋(黄正)”说她责
怪前经纪公司,不满要求道歉,15日更直接委托台湾律师发出声明,要求一剑浣春秋出面
说明。
滨崎真绪表示,一剑浣春秋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臆测她与前经纪公司解约的原因,内容
与事实有明显出入,不仅对她本人造成困扰,也波及现任经纪公司,导致该文被多家媒体
转载,已经形成恶意扩散。
滨崎强调,她日前于香港Viu TV节目《晚吹-怨女俱乐部》中分享从业经历,内容是在完
整访谈脉络中呈现,但一剑浣春秋仅根据该节目的IG短版预告就发表评论,“该节目仅在
香港播出,台湾无法合法收看,黄正未观看完整节目,却迳自臆测本人与前公司解约之原
因,并发文对本人为不实的指摘,致使该文章遭到多家媒体转载。”
针对此事,滨崎透过声明严正表示:“作为曾经的AV女优,我们努力工作,没有义务承受
他人的恶意抹黑。”她痛斥一剑浣春秋为博取个人流量,践踏成人产业从业者的尊严与努
力,形同霸凌行为。
考量一剑浣春秋为拥有19万粉丝的公众人物,且为新闻科班出身,滨崎表示,其应知晓发
言须经合理查证,“今在明知其所传述者为不实言论,伊未经任何查证,便在网络上造谣
,核其所为实已构成中华民国刑法第310条第2项之加重诽谤罪,本人特委请贵律师代为声
明,对黄正之行为予以严正谴责,并吁请黄正出面回应并说明伊于发文前的查证过程。”
此前,滨崎真绪在《晚吹-怨女俱乐部》中,用中文分享在成人产业工作的辛酸血泪史,
以及真正的引退原因。但短版预告片段播出后,却被一剑浣春秋评论“将责任归咎于前经
纪公司”、“双方结梁子”。
【滨崎真绪声明稿】
声明稿
一、 本律师声明系受本所当事人滨崎真绪委任意旨办理,声明如后。
二、兹据当事人委称:“
(一)日前(114年6月11日)知名成人影片评论家黄正(暱称:一剑浣春秋)于其所经营
之网络论坛“PLAYNO.1 玩乐达人”,指涉本人与前经纪公司解约之原因,却未向本人查
证,致与事实有诸多背离,对本人及现在经纪公司造成极大困扰。
(二)首先,本人于香港Viu TV《怨女俱乐部》节目中,分享过去从事成
人影业时的各种经历,是在节目访谈完整脉络下呈现,该节目于6月8日透过社群软件IG释
出2分55秒之简短版预告,并于次日播出完整节目;需澄清者系,该节目仅在香港播出,
台湾无法合法收看,黄正未观看完整节目,却迳自臆测本人与前公司解约之原因,并发文
对本人为不实的指摘,致使该文章遭到多家媒体转载。
(三)本人从事成人影业多年,现虽因生涯规划而逐渐转型,但不代表任
何人均能对本人过去的一切努力乱泼脏水,作为曾经的AV 女优,我们努力工作,没有义
务承受他人的恶意抹黑,今黄正踩着他人只为创造自己流量,无疑是对成人影业工作者之
践踏、霸凌行为。
(四)黄正本身为追踪人数高达19.1万人之公众人物,政治大学新闻系毕业,对于公开发
表言论须经合理查证,不得诿为不知,今在明知其所传述者为不实言论,伊未经任何查证
,便在网络上造谣,核其所为实已构成中华民国刑法第310 条第2项之加重诽谤罪,本人
特委请贵律师代为声明,对黄正之行为予以严正谴责,并吁请黄正出面回应并说明伊于发
文前的查证过程。”
三、经核无不合,爰代声明如上。
法鸣法律事务所
王妙华律师
谢怀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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