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来想一想
如果今天证据是罪证确凿,又何必担心舆论,干扰审判?
检察官是否自己就再打脸自己证据的薄弱?
今天所谓的证据,是仅有证人的证词,
而证人的证词,又是有争议的不当讯问,笔录也没有忠实的呈现。
这是一个贪污,图利的重罪,检察官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起诉人,
而行政机关还不出来制止,导正这样的行为,
任由司法这样的示范,用这样的方式来毁灭一个政治人物。
我想请问民进党的朋友,尤其是高层,
你们开了这个先例,难道不怕未来政党轮替用一样的方式对付你们吗?
哦~你说台湾不会政党轮替?
那你肯定是个小朋友。
台湾的总统是由美国决定的,
美国对台的政治政策就是轮流执政,避免一家独大。
如果今天柯文哲这样审判方式用在民进党的政治人物身上,
请问你们可以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