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唐咏絮
3.完整新闻标题:
他6度被诈1062万没了!向诈团求偿竟败诉 法官罕见理由曝光
4.完整新闻内文:
陈姓男子去年误信假投资诈骗,前后遭诈6次,交给诈团1062万余元现金及黄金,直到收
到诈团讯息要800万元解开冻结帐户,他才惊觉遭诈骗报案,由警方提供300万元让他交给
陈手,并顺利逮捕车手及监控手,陈也向法院院提告,向车手及监控手求偿。但法院审理
后认为,他被骗时,车手尚未入境台湾,监控车手也尚未加入诈团,最后判决败诉免赔。
依据判决书内容指出,陈男主张,他在去年8月被诈骗集团盯上,对方透过LINE暱称“某
投资部落客”某投资部落客加他好友,并将他拉进投资群组。群组内暱称“赵小姐”、“
线上营业员”的成员不断怂恿他透过“某APP”投资,导致他在2024年8月至10月间,分6
次交付现金及黄金,总计被骗走 1,062万2,558元。
后来诈团又谎称他的帐户被冻结,需再付800万元才能解锁,陈男惊觉有异,决定配合警
方设局。去年11月7日,当车手谢男出面取款300万元时,当场被警方逮捕;另一名成员监
控车手尤男在附近被逮,两人事后均被依诈欺罪起诉。
陈男认为,虽然谢、尤两人并未直接参与前6次诈骗,但属于同一诈团成员,因此对两人
提告,要求连带赔偿 1,060万元 及利息,车手则喊冤没拿到钱。
谢男辩称,他去年11月2日才入境台湾,而陈男被骗的时间是8月至10月,当时他根本还没
来台,不可能参与诈骗;尤男也强辩,自己只负责监控取款,并未经手之前的诈骗款项,
不应对陈男的全部损失负责。
法院审理后指出,虽然谢、尤两人确实参与诈团,并在去年11月7日企图面交取款300万元
,但关键在于陈交给对方的300万是警方提供的诱饵,实际上也未落入诈团手中,因此不
构成财产损失;陈男被骗走1,062万的时间点,谢男尚未入境台湾,尤男也未加入诈团,
无法证明两人参与前6次诈骗,举证不足、驳回求偿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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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所以又可以继续诈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