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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娘红姐最重死刑身分曝!无套约千男疑传染爱滋 嫖客也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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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政嘉/综
合报
导
近期在中国、台湾引发热议的“南京红姐”事件又有新进展,“红姐”男扮女装约多名男性发生性行为,还偷录不雅影片上网贩售,遭警方逮捕。网络上也传出许多爆料,官方也公布红姐的真实身分并辟谣,法律人士也预估可能刑责。
“南京红姐”事件近来在中国、台湾网络疯传,网络上也传出,红姐是60岁大叔、约了1691名男性发生性行为、11人感染爱滋病等流言。不少人也认为应该被称是“红叔”、“红大爷”。
综合中国媒体报导,南京江宁警方说明“南京红姐”的真实身分焦某某是38岁男性,为外省来宁人员,假扮女性相约与多名男性发生性行为,并偷拍不雅影片在网络上传播。
11人感染爱滋病的传言,经由部门核实,确认为假。而针对焦某某是否有传染病,属于个人隐私,后续官方会继续进行通报,当地疾管中心也已介入,工作人员表示,假设有密切接触,可以随时来做检测。
中国法律博主分析,目前“红姐”焦姓男子已经因违反“传播淫秽物品罪”遭刑事拘留,该罪的最高刑期是两年,但这仅是因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板上钉钉的罪刑,因此警情通报先保守描述,若事后证据链完备,红姐至少会背上7条重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规定,传播作品超过40部或点击量破万,最高坐牢两年;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若他有卖片赚钱,卖500部就有期徒刑10年以上,获利金额巨大还可能遭判无期徒刑,红姐至少是10年以上。
而网传红姐是爱滋病带原者,若查核属实的话,将犯下传播性病罪,但前提是红姐要被认定为“卖淫”。从影片来看,有不少男性来赴约时带着牛奶、水果,若这些也被认定为嫖资,红姐就会因明知自己感染HIV而卖淫,最高判刑5年。而若有人在此基础上感染爱滋病,红姐就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最高判刑10年以上。
若红姐没有被认定是卖淫,而是针对不特定人群故意传播爱滋病,就违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便未造成他人感染,也会判刑3到10年,若造成他人感染,将判刑10年以上、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另外,红姐也可能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及诈骗罪,不过从目前网传证据来看,前者的可能性较低,而诈骗罪需要诈取大量金额,诈骗感情不算在内。不过光是前几条罪刑层层叠加,红姐牢底坐穿并非不可能。
而出现在红姐影片中的男性,带着牛奶、水果等伴手礼去红姐赴约,若被认定为具有经济价值的嫖资,就会构成嫖娼,或将面临拘留加罚款的的行政处罚。
备注:
干破你娘又是恶烂死甲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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