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肥宅知道
综合前面键盘法匠的理由来看
1.罪证确凿 无需再调查 交保候传即可
2.自首有悔意 无逃亡可能 交保候传即可
3.独自行凶 无串证可能 交保候传即可
4.受害人已死亡 无再犯之动机 交保候传即可
5.已要求新闻媒体打码 出现在公共场合 不会造成社会恐慌 交保候传即可
6.如果有人做图公布嫌疑人长相
就是违反个资法 且有串证逃亡再犯同时造成社会巨大恐慌
必须羁押
本肥就键盘法匠的说法推测的啦
如果最后羁押了
不是检察官有问题
就是八卦键盘法匠的问题
但不会是本肥的问题
谢各位
欧对了刚刚再看一下
原本是无保请回
没有交保问题
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