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到39年前(1986年 民国76年)
合江街一栋公寓医学系学生将岳父母杀人
刺死后分尸装在旅行袋的事件
人犯后被枪决
然后新闻大搜索这类影片也都接连被纪录报导
好几年。
现在故意杀人的命案好像都只是一个烟花,
啵!一下就没了。
人们只觉得:
“啊!好像曾经似乎有这么一件事”,
画面也大都马赛克遮遮掩掩的,让人
印象很模糊。
抓到人也没有特别重判,就跟一般犯行一样
只是一般刑责两年,杀死人少则三年多则五年
,刑责跟以前比实在是非常轻微。
网络发达,反而好像更不容易知道命案的事。
有人死了,被杀了,就这样,很简单。
这难道是为了让人感觉治安变好吗?
把治安变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太去在乎犯罪吗?
直接降低危险好几个等级,
也是蛮聪明的方法,对吗?
脆上看到了粉红外套女被球棒男拉倒在地的几秒而已,一般人看到也不会觉得太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