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600dust (一世六百尘)
2025-07-05 10:49:17※ 引述《kolsir (扣先生)》之铭言:
: 重点,北院居然批准了
: 羁押禁见条件三大项哪一项是有达成的啦?
: 严重违反比例原则、侵害限缩人民自由
: 这法律人真的能忍?
大家以前最喜欢笑法律给予的自由裁量空间虚无飘渺
现在给你清楚的标准啦
绿色的伙伴 → 造谣自导自演恐吓诈骗都没关系
冲击绿色伙伴的利益 → 不管有没有罪都要羁押
这样够不够清楚 这样还有什么问题
退一百步讲啦
一样是罗织罪名让人入狱(原PO可能没搞清楚 重点不是法律 而是党要谁入狱)
台湾至少还会找个沾到边的罪名把你抓起来 还让你乡民有讨论的空间
中国是直接说“你嫖娼”
难道中国这样有比台湾好??????
这样有没有觉得台湾特色的民主法律还是好多了
庆幸你活在台湾而不是中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