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快讯/肉搜11检察官“命债命还”戴姓工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7-05 07:31:39
连着来谈:
※ 引述《godofsex (性爱战神)》之铭言:
: 记者刘昌松、柯沛辰/台北报导
: “迷因台式民主”版主、39岁戴姓工程师合成照片,公布侦办京华城案的11名检察官以及
: 3名承审法官,并发布在社群平台上,要大家“记住他们的名字跟脸”。
: 林姓女子看到后,将原图加工血迹特效,再转发写下“命债命还”,2人双双涉嫌恐吓,
: 遭检方声押。台北地院审理后,裁定2人羁押禁见。
※ 引述《jojoway (凝渊)》之铭言:
: 我还是很好奇 到底是用啥理由羁押的
: 尤其是那个男的
: 他就把图蒐集 做成那张图 要大家记住他们
: 然后这是能羁押啥
: 血痕血债血偿 是那女的做的
: 恐吓啥的是那女的
: 不过这能羁押也是很扯
: 话说 这样 如果我以后拿别人做好的图 再去改
: 是不是我被羁押也能让原作图的被羁押阿
: 做狗做到这样 真的是笑死
: 北韩法学都要自叹不如的地方了
检察官声请羁押的理由,早已经广泛流传了:
戴某:恐吓罪、《个资法》非法利用个资罪
林某:恐吓罪、煽惑他人犯罪、《个资法》非法利用个资罪
但法官裁准羁押的理由,目前尚无媒体掌握
且出炉时已经是深夜的事了,加上法院周末没有上班,最快何时有消息没人知道;如果涉
及侦办抗告,也会有点麻烦...
不过就个人推断:
《个资法》应是导致法官裁定羁押的主要理由,因为其他两条罪状,依法是最重本刑为三
年以下之罪,单这两者不足以让二人关到吓傻
只是虽然早前有媒体声称,所披露的图片来源是公开活动,非在法庭内公开审理(偷拍)
的画面,但要让法官们安心,“羁押”仍必须有所理据
所以会造成眼前所见的现象,没什么值得意外的...
无论如何,地检署在通稿中,已提醒:
“本署重申检察官依法诉追犯罪及法官依法审判,不容非法暴力威胁,对于任何不法,均
将依法严办。另同时呼吁民众勿转传类似图文,以免有触法之虞。”
因此还是步步为营,避免遭遇法律的“铁拳”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