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女儿遭狼父性侵“逼看虐母” 成年后拒扶

楼主: RRADA (HIRO)   2025-07-04 11:27:13
1.媒体来源:中时
2.记者署名:2025/07/03 郭良杰
3.完整新闻标题:
女儿遭狼父性侵“逼看虐母” 成年后拒扶养获判准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南一名水泥工长期对妻子性虐待,除逼女儿观看,还对女儿性骚扰及强制猥亵,直到
1998年妻子报案与他分居,带着女儿返回娘家,自此女儿拒与他往来。今年这名水泥工生
病住院,医院通知女儿来处理,女儿不满父亲在她年幼时性侵她,且从未尽扶养责任,向
台南地方法院声请减免扶养,法官审理后,裁定她无须扶养这名狼父。
女儿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主张,她的父母于1986年结婚,父亲担任水泥工虽有收入,却从
未对家庭尽扶养义务,赚来的钱都用于花天酒地,家计全凭母亲及祖母从事清洁工的微薄
收入支持。
她指控,父亲性欲、性癖异于常人且需求无度,长期对母亲性虐待,还强令她在旁观看,
并以此为乐,令她的母亲身心受创伤,痛苦不已。国小3年级起,父亲对她强制猥亵、性
骚扰,还恐吓她不得声张。
直到1998年,母亲不堪父亲长期性凌虐,带着她逃离家到警局告父亲家暴,获紧急安置后
,她与母亲才脱离父亲掌控,她也才敢将遭父性侵害、猥亵一事告诉母亲,母亲与父亲分
居后,双方未再联络,父母于2007年离婚。
女子指控,她自幼是由母亲及其娘家支援扶养长大,国中毕业后,高中读夜校半工半读,
减轻母亲负担,但因从小受父亲性侵害及精神虐待,直到现在仍需到身心科诊。
今年,她突然接获医院通知父亲因高血糖住院治疗,要求她出面协助处理医疗及住出院事
宜,必须再见到父亲,令她噩梦再现,她已无法面对罔顾人伦,让她视为仇人的父亲,更
无法负担对父亲的扶养义务,向法院声请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
她的母亲也到庭作证,她结婚后,独力靠着在市场扫地的微薄收入在养女儿,到女儿11岁
时,她就带女儿离开,跟丈夫分居,丈夫偶尔会来找她,都是找她发生性行为,没有支付
扶养费,即使离婚后,丈夫也没有支付扶养费。
法官审理后认为,这名水泥工为人父亲却未尽扶养女儿义务,有违人父应尽责任,显已构
成对负扶养义务者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裁定女儿免除对父亲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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