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多个受害者被骗几亿元而自杀
也就是诈骗集团骗到受害者 赚到了几亿元
这些受害者是透过银行、当铺去借钱、抵押房屋后拿到的钱
后来赔光因而负债
现在他们自杀了 负债也就没了
问题来了 原本他们需要负责赔偿还债
但现在没有他们可以还债了
这些债就这样算了吗?
诈骗集团赚到的这些钱 现在要算是谁的损失?
※ 引述《thatblue (本土轰炸机)》之铭言:
: 阿肥我银行员啦
: 这就很典型地面师案件,最近真的多到难以想像的程度
: 前阵子是黄金涨一堆投资客,这阵子买黄金的大概有一半都是被诈骗
: 光是我一个人,上一周,就阻挡了700万台币,700万!
: 阿全台有多少银行,多少银行员?所以一周全台被诈个上亿根本轻轻松松
: 我看发文能不能救一个算一个,请大家踊跃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