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ba ( )
2025-07-03 12:52:59我觉得这讲得很好,有讲到一部分
但是最重要的是,妨碍自由大部分都是非告诉乃论
也就是公诉罪
有血迹 又有明确的检察官的人头人像
这要凹不致使人害怕,真的太难了
妥妥的恐吓罪
这种垃圾案子很多
尤其选举期间更多
警察跟检察官都觉得很烦了
大家还是要注意一下言论自由和恐吓的界线
你可以说检察官都该死
只要这个该死是客观上无法达成的,又不是针对某个个人
那就言论自由的范畴
但是你已经指名道姓某个人了
说 某某检察官该死 或者某某检察官好棒棒,要注意身体健康
只要能够使那个人感到害怕
那就妥妥的恐吓罪了
看到有人用一样的照片,但是把叙述改成正面的
抱歉,这对脱罪是没有用的
恐吓罪是公诉罪,警察跟检察官觉得这种案子很垃圾,不想办
他也不能不办
: 年轻人还是冲动了
: 没有看清楚大人社会是怎么运转的
: 像是恐吓罪或者是公然侮辱
: 其实很多程度上都是依循各审法官自己的心证去判断
: 你说你觉得没有
: 但法官觉得你有
: 那你觉得怎样,一点都不重要了
: 而且就实际事实来看
: 虽然这个人自己说没有写那些字样
: 但新闻媒体报导上有所谓"命债命偿"
: 又有疑似血迹的特效
: 今天法官想要放过你
: 就说无法在客观上使人心生恐惧
: 反之
: 就说在客观上使人心生恐惧
: 判决结果就是完全相反
: 这边我还是要呼吁一下
: 网络喷归网络喷
: 弄到上法院就很累了
: 毕竟现在不是马英九时代
: 大家还是自制点好
: 另外一提
: 台湾法官心证过大的问题
: 已经存在非常久了
: 这当然与原本台湾使用的是大陆法系而非海洋法系有所关系
: 但是大陆法系也有存在所谓的大法庭制
: 当法律见解有异时
: 可以交由大法院进行裁决
: 且具有实际的约束效力
: 台湾目前是推最高院统一见解
: 但实际上只有参考性质
: 如果遇到头铁的法官
: 照样可以不理统一见解来裁判
: 只是有可能被上级审退回而已
: 不过目前连法院直播反弹都这么大
: 要法官们限缩自己尊爵不凡的神权─心证
: 我看是基本上不可能发生的
: 但我个人希望
: 至少要有BAN制
: 否则完全凭签运,也他妈太无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