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七法和法源一审结果,台湾AI创新是玩假的?

楼主: court0043 (红色十月)   2025-06-30 10:41:45
※ 引述《loveyou9527 (小弟)》之铭言:
: 各位乡民,
: 刚看完Lawsnote vs 法源案的判决,真的觉得台湾的AI政策根本就是做样子...
: 政府嘴上说的vs实际做的:
: 嘴上说:推动AI创新、开放政府资料
: 数位部天天喊数位转型
: 各部会都在办AI黑客松
: 口口声声要当亚洲AI枢纽
: 实际上:基础资料被垄断,创新直接违法
: 中华民国法条被认定有“私人著作权”
: 政府花税金建的数据库,著作权在私人公司
: 爬取公开资料做创新 = 犯罪,要关4年
: 最荒谬的逻辑:
: 总统公布的法令(公文书,无著作权)
: 私人公司整理成数据库格式(就有著作权了?)
我知道大家都不想管法律人的死活,
想到林X群、沈柏洋… 就直接情绪反弹,但
不得不说,
这个案子哦,很严重,但法院法官不会认为自己错,
与其责备,我试试能不能给点不同路线的想法、解决办法。
AI 、科技、新创的辩法是无效的,
因为新科技不是阻却违法事由。
法律人,尤其是法官,很介意“不劳而获”这件事,
典型的就车祸,
明明是受害者/原告,但法官就是会穷尽一切办法、让被害者不会多拿到一块钱,
深怕被害者多拿了一块钱、自己就有多违反损害填补原则一样,
而完全不去顾及因此而求被害者巨细弥遗提出“损害的证据”有多不合理。
例如:要求被害者提出身上衣物、眼镜的购买单据;无业家人照顾的劳务价值。
这种深刻的价值观,就是这件案子的核心:
法官非常介意、无法接受这种:
没有付出劳力就取得成果(截取判决内容)的行为,
然后你被告还胆敢讲科技创新!!
所以辩方应该采取的主轴,不是去战法官的这个“良善”,
而是应该放在:
法源花的这么多劳力、时间、成本,我愿意付出代价,
give and take !
然后再来说“保护劳力时间成本的付出,不是著作权法的范围”
不是著作权法的范围,就不会、不应该有刑责问题。
解决了法官的良心问题,才有可能让法官继续听下去,
然后一个重要的背景要知道:法源从刚成立,就无偿提供法官检察官使用,
所以有没有其他供应商,对他们无关痛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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