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造海鲲号潜舰有弊?黄曙光告吴子嘉

楼主: ianlin1216 (josh6121)   2025-06-29 12: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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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萧雅娟
3.完整新闻标题:
国造海鲲号潜舰有弊?黄曙光告吴子嘉侵害名誉 法院驳回
4.完整新闻内文:
行政院去年核定14年编列2840亿筹建7艘新式潜舰量产舰,美丽岛电子报董事长、名嘴吴
子嘉认为潜舰国造首艘原型舰“海鲲号”有弊,直指潜舰国造专案召集人黄曙光是“贪污
犯”。黄对吴提告求偿2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宣判,认为黄曙光当时主导攸关重大国
家议题、机密性的潜舰国造,名誉权应退让,原告之诉驳回。
黄曙光曾任参谋总长、海军司令、海军副司令,认为从军为国服务超过40年,绝无贪赃枉
法,却遭吴子嘉以来路不明的录音档不实指控,承造潜舰国造的台船公司已多次发公开声
明稿澄清此事,去年4月,黄请辞潜舰国造专案召集人和国安会咨询委员职务,并发声明
“请辞是身心俱疲,与他人无关,更无关任何政治因素”。
黄曙光主张,吴子嘉去年1月10日在YouTube频道“董事长开讲”、东森新闻台节目“关键
时刻”公然指述“那个黄珊珊你的哥哥叫做黄曙光,黄曙光就是贪污犯”“黄曙光带着一
群人在贪污,然后还跟民进党的高层联合贪污嘛”等不实内容,指摘、影射他为贪污犯,
足以贬损名誉及社会评价,侵害名誉权,请求应赔偿200万元。
北院去年审理此案,由于涉国防机密采不公开审理。北院认为,吴子嘉个人主观怀疑潜舰
国造涉及舞弊,评论涉及重大国家公共议题,非自行虚构事证而无端质疑黄曙光;吴子嘉
使用语言纵使不堪,潜舰国造涉及舞弊事件的公共性及重大性、机密性及黄曙光当时为主
导潜舰国造职务的公众人物,黄曙光名誉权相关保护于此情形,自应有所退让。
北院认定,吴子嘉言论及评论,尚未逾越言论自由而不具违法性,黄曙光请求吴子嘉应负
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为无理由应予驳回。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835997
6.备注:
潜舰国造前主持人怒告名嘴
结果名嘴被判定不违法
这算是某种法院认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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