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狼兄爬窗进妹房脱裤!“给妳3百”想硬上

楼主: palajuice (芭乐好好吃)   2025-06-18 12: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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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爬窗进妹房脱裤!“给妳3百”想硬上 律师求减刑遭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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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狼兄深夜爬进胞妹的房间,意图性侵。(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
记者郭玗洁/台南报导
台南一名男子阿龙(化名)酒后乱性,竟半夜从窗户闯入妹妹上锁的房间,意图侵犯,经妹
妹强烈反抗才罢手。全案经台南地院审理,法官依阿龙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处1年8月徒刑
。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龙于2023年8月17日半夜3时许,从自家厨房后阳台窗户,爬进妹妹的房间,
随即没穿内裤,扑在妹妹身上压制,不管妹妹激烈抵抗,拉扯她身上衣物,并强行抓揉妹
妹胸部还摸她下体,同时操著台语说“给我X一下,我给妳3百块”,意图性侵她。幸好妹
妹用脚踹踢阿龙,并拉扯阿龙的头发,阿龙无法得逞才离开房间,妹妹随后报警。
庭审时,阿龙的律师求情说,阿龙的母亲需要洗肾,阿龙不忍母亲受折磨,愿意把肾脏捐
给妈妈,可见他还有孝心,且又领有轻度智能障碍证明,加上当天喝酒,导致控制力降低
,才会一时冲动而触法,但在妹妹反抗后也停手了,整个过程时间并不长,事后也主动传
讯向妹妹道歉,且侦、审中都坦承犯行,节省司法资源,希望能以刑法第59条规定(犯罪
之情状显可悯恕,认科以最低度刑仍嫌过重者,得酌量减轻其刑)帮阿龙减刑。
但法官认为,阿龙趁妹妹睡觉,从窗户爬入妹妹上锁的房间内,将她当成泄欲的对象,导
致妹妹精神受创,在原本能安心自处的家中也要担心受怕,且迄今没有获得妹妹的原谅,
难以减刑,依阿龙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处1年8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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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是片子看太多了还是怎么样?而且300块更是辱上加辱吧?这不继续上诉告死他没天理~
五楼鲁肥宅每天都拜读伪造的可可兰经~一直幻想自己有72个妹妹~
哩来贡跨麦咧像这种亲属强制性交的是不是应该要再修法加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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