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anfan (giu)
2025-06-18 10:56:53※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连着来谈:
: “依地方制度法第五十条规定,地方议会开会时
: 但当然,这是针对在县、市议会的质询
: 至于立法院是否适用同样法理(如《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则要看受理法官对关系条文
的
: 思考方向了。
蛮特别的
这个是律师考试最极度基本的争点
我很好奇为什么你还会觉得需要等法官表示意见
大家在准备考试的时候
教科书跟补习班答题都答过了耶
答案就是立法委员不需要为质询
实务上扩张解释成院会期间一切言论
都在三阶段个人罪责阻却
蛮好奇你怎么不知道这个最基本的教科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