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法务部公告:黄国昌播伪造录音档恐触法

楼主: cimic (螃蟹)   2025-06-17 21:41:04
这题 我想法务部 出问题了
一、什么是“言论免责权”
宪法第73条:“立法委员在院内所为之言论及表决,对院外不负责任[1]。”从文字上来看,赋予立法委员在立法院中所做的“言论”、“表决”等行为,可以不对立法院“院外”负责权利。(见图1)
(一)目的
赋予民意代表在言论上有“免责”的特权,并不是让立委可以乱骂人,而是为了确保民意代表能充分表达意见,宣达民意,
避免被其他政府部门干涉
发挥民主政治中决策、论辩与监督的功能,
达到为民喉舌的目的。
(二)起源(略过)
(三)免除的责任[3]
此制度让立委在言论上
不必负担“民事赔偿责任”,及
不受“刑事追诉”,
而“行政责任”,只在立委违反议会自律规则[4]才要负责。即使如此,还是要承担“政治责任”,而政治责任和人民的“罢免权”有关。罢免权是宪法赋予人民参政权的一种,如果认为立委在院内言论及表决不当,仍可以由“原选区选举人民”提起罢免案使立委负政治责任[5]。
所以 法务部 应该是违宪囉
企图利用行政权 干涉民主自由台湾立法委员
在民主政治中决策、论辩与监督的功能,
达到为民喉舌的目的。
对吗?
我法盲
有请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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