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27岁女高中生又家暴妈妈 违反保护令遭

楼主: end56 (终结56)   2025-06-17 21:05:42
※ 引述《loechen (爱发呆)》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新闻网
: 2.记者署名:
: 巫鸿玮
: 3.完整新闻标题:
: 27岁女高中生又家暴妈妈 违反保护令遭判拘役15天
: 4.完整新闻内文:
: 高雄市左营区一名27岁仍在就读高中的女子因对妈妈家暴,经高雄少年家事法院裁定核发保
: 护令,并要求这名女子必须接受教育辅导、精神治疗,但她之后却没有依裁定接受完整治疗
: ,还推拖是因上课太忙忘记了,违反保护令遭提起公诉,桥头地院近日审理后判她拘役15天
: ,还要向公库支付12000元。
: 判决书指出,这名女子对妈妈家暴,被少年家事法院裁定需要接受12周认知教育辅导、每周
: 至少2小时,还要由医师安排住院或门诊接受精神治疗,每4周至少1次门诊,再由主治医师
: 决定增加或缩短就医频率,或安排住院治疗,并且要向高雄市卫生局电话报到接受处遇计画
: 的安排。
: 法院裁定女子需要定期到高雄长庚医院接受治疗,但后来女子又向卫生局改到高雄荣总治疗
: ,不过这名女子事后竟然违反保护令裁定,只完成认知教育辅导课程后,就没有继续接受完
: 整精神治疗疗程。
: 她辩称,她因为这段时间回学校读书比较忙碌,有时会将陌生电话设为拒接,所以才会漏接
: 高雄市卫生局人员的电话,也因此就忘记精神治疗的事情了。
: 不过,检察官并不相信她的说法,更质疑她,明明自己、爸妈都知道卫生局在找她,爸妈也
: 有转达卫生局的通知,怎么可能会因此彻底忘记自己需要接受精神治疗,因此依涉嫌违反保
: 护令内容在去年10月将她提起公诉。
: 桥头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女子漠视保护令,不仅未能配合完成法院裁定,一开始还否认自
: 己的行为,因此近日依违反保护令判她拘役15天,得易科罚金,并需要在6个月内向公库支
: 付12000元。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813273
: 6.备注:
: 27岁女高中生
看到这个年龄
感觉非常shake shake shake
比较没听过这个年纪的高中生
查了一下
应该是夜间部的
没事了
日间部的JK还是一样能满足大家幻想
可以散场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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