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深夜违停遭“连续开单”!车主提告:太严

楼主: justice2008 ( )   2025-06-17 15: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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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chinatimes
2.记者署名:
简铭柱
3.完整新闻标题:
深夜违停遭“连续开单”!车主提告:太严苛 法官打脸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一名蔡姓车主因爱车在台湾大道红线深夜违停,4个半小时被连开2张罚单,他不满警
方“连续开单”太严苛,提起行政诉讼抗罚。但法官检视证据后认定,蔡男的车不仅停在
红线上,还紧邻路口转角,确实妨碍交通,最后判他败诉,900元罚锾乖乖缴定!
这起“违停之乱”发生在去年9月。蔡男所有的自小客车于9月17日深夜11时17分,被民众
检举违停在台湾大道一段与613巷口的红线处,警方到场拍照举发,蔡男事后乖乖缴了第
一张罚单。
没想到,隔天凌晨3时53分,警方又接获检举,发现同一辆车仍停在原地,再度开单。蔡
男这下火大了,认为短短4个半小时连开2罚单“执法过当”,向台中市交通事件裁决处申
诉,遭驳回后,气得告上法院。
蔡男主张,该处巷弄狭窄,且是死巷,平时几乎只有机车和行人通行,加上违停时是深夜
,“根本没什么车”,质疑警方举证不足。他还强调,第一次被开单后,警方应先劝导而
非直接开第二张罚单,且民众检举案依规定不得“重复举发”。
不过,法官检视警方提供的照片,发现蔡男的车不仅停在红线上,车灯未开、后照镜收折
,驾驶也不在场,明显属于“禁止停车”的违规行为。更关键的是,该车就停在路口转角
10公尺内,严重影响其他车辆转弯及视线安全。
法官指出,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5条之1,若违规停车超过2小时,警方依法
可连续举发,此规定是为避免驾驶人“罚不怕”,藉长时间违停获取不当利益。此外,该
案是警方依职权到场拍照举发,非单纯民众检举案,因此不适用“不得重复举发”的规定

法官还引用大法官释字第604号解释,强调“违规事实持续存在,多次处罚不违反一事不
二罚原则”,认定警方连续开单并无不当。最后判蔡男败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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