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ETtoday
2.记者署名: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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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480件小二甲遭爆违法发电 蔡育辉怒轰:不撤照就依法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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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议员蔡育辉(右)质询小二甲光电案,公开监察院弹劾与地检起诉资料,质疑市
府怠惰执法。(记者林东良翻摄)
台南市议员蔡育辉17日于议会联手李中岑质询,公开批评市府怠于执法,直指市府若三个
月内不依法撤销480件违法光电案的兴办计画书,将对农业局、经发局及地政局等相关单
位提起“图利厂商、渎职包庇”之刑事告发。
蔡育辉说,台南小二甲光电案争议持续延烧,涉及20年174亿元的不法发电收益,更爆出
其中业者“力旸光电”不仅违法发电、未取得电业执照,还被台南地检署起诉贪渎高达91
亿元。
蔡育辉表示,根据监察院弹劾书,台南市480件小二甲案件中,高达96.15%的“土地使用
同意书”涉嫌“倒填日期”,属伪造文书行为,并在善化、新化等区集中。此案源自2020
年农委会限制2公顷以下农地申设光电案后,有业者借由寻求中央高层协助开后门,经济
部能源局长游振伟与时任台南经发局长陈凯凌,于2021年密集召开会议,促成小二甲光电
案纳入审查,并据称“决议以土地使用同意书作为审认标准”,让造假成为后门。
蔡育辉痛批,市府不仅未对违法案件撤照,还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新闻稿声称“将待司
法判决再处理行政事项”,形同默许480件小二甲无电业执照就能发电。他质疑,“力旸
光电已遭起诉,市府竟还让它继续发电?这不是图利台电与违法业者?”
除了文书造假疑云,蔡育辉也指出,不少小二甲光电场址还偷埋营建废弃物与炉碴,形同
“污染农地、毁损信任”。他更直指部分中央官员早知资料造假风险,却未依法陈报行政
院,还以“联合审查”与“但书条文”大开方便之门,变相为业者解套。
他强调,根据《行政程序法》第117、119与121条,违反法定要件者不得继续持有执照,
案件若两年内未处理,将无法撤照。以力旸案2023年起诉为基准,仅剩10个月可依法撤销
。“市府若还不动作,我们议会就会动作,依法告发!”
蔡育辉直言,“这不是黄伟哲市长一人能扛,是整个民进党中央开的门!”他批评非法业
者拿不到电业许可却能发电、还轻易接入馈线,让守法的工业区厂商苦等无门,痛批整起
事件“严重伤害人民对公权力的信赖”。
针对民代于6月16日议会总质询中提出有关“小二甲”相关疑义,台南市政府表示,有关
小二甲审查原则,是中央所订全国一致性的规范。相关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不宜由市
府未审先判,市府秉持毋枉毋纵之精神,全力配合检调调查。未来如经法院判决确定有违
法情形,将依据该判决结果依法办理,绝对不宽贷。南市府表示,在农业部2020年7月底
公告 “停止农地变更做太阳光电”政策后,市府立即配合中央法令从严审查,有疑义退
件者达49案;且自2023年3月起公告不再受理小二甲相关申请案件,以杜绝财团圈地种电
等非法行为。南市府就“法制层面厘清与行政中立性”、“地政程序依规操作,无违行政
流程”、“依法办理兴办审查,没有电业执照不能售电”等三层面说明,强调市府依法办
理,若有不法,决不宽贷。
一、法制层面厘清与行政中立性:市府法制处指出,小二甲案的争议,主要在于农业单位
所依据的“农地变更审查原则(第7条之1)”是否适用,以及经济部能源署透过会议订出
的三种审查标准,此部分是否具法律保留原则之效力,目前学者和实务界还没有一致的看
法。此外,针对业者所提之土地使用同意书日期,是否有倒填或不实填载情事,目前正由
刑事司法机关调查审理,市府基于行政中立原则,无从默认立场认定其违法。未来如法院
判决确认违法,将依法办理,决不宽贷。
二、地政程序依规操作,无违行政流程:地政局说明,本案土地变更编定作业系依“非都
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第30条进行。土地变更作业须由申请人提送兴办事业计画并经主管
机关审核后,方由地政机关办理编定登记。地政机关出具意见书,仅属说明土地使用管制
状况,并无核准效力,亦非行政许可或背书,相关程序均符合法规规定。
三、依法办理兴办审查,没有电业执照不能售电:经发局指出,市府审查小二甲光电案,
系依据“农业主管机关同意农业用地变更使用审查作业要点”之规定,以及经济部能源署
2021年10月14日召开“农地变更型光电推动研商会议”之会议纪录决议“6.5GW达标计画
”三种样态予以审查。经发局表示,兴办计划审查时,确认有疑虑的案件,就直接撤案了
,有关已进入司法审查案件,将秉持毋枉毋纵之精神,配合检调之调查。将依法院判决结
果,做适当之行政处分。针对议员关心有些案子还没拿到电业执照就已经并联(接上台电
电网)的情况,经发局指出,经查,目前市府依“6.5GW达标计画”审查通过的案子总共
有480件。根据《电业登记规则》,电业申请要经过三个阶段:筹设许可 → 工作许可
→ 电业执照。这480件中,有部分案子已经拿到“工作许可”,所以依照规定开始施工,
并和台电挂表并联;但480件皆尚未取得经济部能源署核发之电业执照,业者尚未有售电
收入。
市府强调, 小二甲光电案涉及“非都市土地变更”与“再生能源推动”政策,台南市政
府始终本于“兼顾绿能与农地永续”政策精神,严格依照法令与审查程序执行,过程中也
多次与中央机关联系确认标准,务求程序合法、实体合理。
市府重申,对于本案已进入司法侦审阶段,市府将秉持“尊重司法、行政中立”立场,未
来如经司法机关认定确有不法,市府将全力配合并依法究责,绝不宽贷任何失职或违法行
为。市府也将持续检讨精进行政程序,确保未来各项土地变更与能源开发案之公正、公平
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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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小二甲”案逾96%土地使用同意书涉伪造竟未撤销 南市府回应了
虽然是90亿的光电弊案
但是司法判决出来之前 就是无罪判定
现在就想要告发图利厂商 未免言之过早 到时候翻车就好笑了
蔡育辉说,台南小二甲光电案争议持续延烧,涉及20年174亿元的不法发电收益,更爆出
其中业者“力旸光电”不仅违法发电、未取得电业执照,还被台南地检署起诉贪渎高达91
亿元。
根据弹劾案文,游振伟违法将容易伪造的“土地使用同意书”,作为不受小二甲禁令的审
认标准,且未陈报经济部和行政院,造成力旸光电在小二甲禁令生效后申请的156案,有
高达96.15%的“土地使用同意书”都是倒填日期或不符规定。
蔡育辉强调,光电业者既然违反兴办事业计画,便应立刻废照,他要求市府3个月内依法
撤销所有“小二甲”禁令生效后的兴办计画书,否则将提告贪污图利。
不过市府认为,业者提出的土地使用同意书是否日期倒填或不实填载,司法正调查审理,
基于行政中立,无从默认立场认定违法。
虽然《行政程序法》规定起诉后撤照期限为2年,目前力旸案已起诉1年2个月,但已审查
通过的480件“小二甲”案后续需经过筹设许可、工作许可、电业执照等3阶段关卡,其中
部分虽已拿到“工作许可”并与台电并联,但均未取得电业执照售电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