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5-06-13 14:00:42: 3.马路上的文字标示,文字顺序是由下往上,完全符合驾驶的视线逻辑!
: 文字也会离路口有段距离。
:
: 台湾的顺序是由上往下,而且离路口很近,等你看完文字标示理解文意之后,早就已经开过头了
: 回头看看台湾交通 真的不忍
关于文字标示这边我提一下
我在软件业,我们的习惯是:宁可多一个 icon, 不要多一段文字
原因是成本考量
当我们一段文字出来之后,就必需翻译十八国语言
说明书也是要十八国语言
因为翻译的国家数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估算出来成本约一个中文字要花一美元
当然交通标志上的文字不会翻到十八国,但是隐藏成本也是会成正比的
(世界各国旅客因为不熟悉中文于是有翻译需求,就是隐性成本)
我们为了稍微节省这个翻译需求,听说又翻了英文标小字在那些文字上
因为由中文翻到各国较难,英文是世界语言,由英文翻到各国想必较容易
但想想那些标志都要有中英文两套挤在小小空间会多恐怖
而如果用 icon, 所有文字成本都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抽象图形能不能彻底表达的疑虑
但反正都一样"不懂就要问,下次就懂了",就这点来看困扰并没比较多
而如果根本不要发明更多的符号,若能用旧有符号表达,可以说完全没有问题
(问题就在,旧有符号能否完全表达清楚)
我曾把这件事发给交通部,交通部的回应倒也中规中矩
说是依照某法(我不擅长保留,翻查那些旧文件;前不久我硬盘爆了还在伤心)
总之就是标线标志是有法的,而该法里允许使用文字
大家先别骂;有个字眼好像叫'程序正义'?
想像一下,回我信的窗口不是全知全能,他只是负责初步过滤, assign bug
今天这是'早就结过的案',都已经立法了,法律里允许,那就是允许
而我们要做的就是 reopen bug, 首先求推翻这个法
所以:1。这是依据哪个论文?这得查出来,看哪个学者要交代一下,这怎么会通过
2。修法是立委的事,请立委重新提案;不然我们投票选那些立委真的'有够赞'
3。交通部的专业。。。算了,不是要骂他们,而是球员不能兼裁判
今天他们已经让这条法通过了,你还要怪他们为什么通过这条法,这叫鬼打墙
我常说一句话:投降输一半
当你看到这个系统找不到自己的问题,本来就要靠外部系统来救
就好像我不会去责怪接电话的接线生,我不会去怪大门口警卫
回我文的窗口只是依法回答,都有法条了当然这样回答,我也不会去怪他
现在要走的就是 reopen bug 流程,把这条法修掉
这是以软件工程的角度来解读的
要怪,就要往前怪,当初是怎么通过的
比如论文要有三个教授当,是哪三个教授,这也一并追出来
也许事实是反过来:人家很严谨,是我们有成见,自己看不懂
若真是这样我也能接受
毕竟比如相对论,如果不背答案,对我来说也是反直觉的学说
但它却是那么经典被大家承认
把'背答案'这选项拿掉的话,是有几个人能想到相对论,看懂相对论?
所以不排除'他是对的,只是我没看懂'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是该有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