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5-06-11 22:23:02: 对不起
: 真的很对不起
: 但我想不到不痛的自杀方式
: 我怕痛
: 家里的菜刀太钝了
:
: 每天吃十颗药也没什么屁用
: 只是在浪费健保资源
: 最近还找了社工求助
: 社工系毕业的找社工求资源是不是很可笑
不会
真正的问题是,我们社会没有解决问题,而是把问题 assign 出去
举例来说,交通出问题,大家就骂交通部
有句话说'怪东怪西就是不怪自己'
如果自己有不良开车习惯呢?怪不怪自己?不,怪交通部
路权团体主张新的权力,因为配套不足怪谁呢?怪交通部
(就在这板上,有网友这样回我的,说路权团体乱提案没配套,
都还是交通部有责任去擦屁股)
交通部其实很行耶,硬扛硬吃,就算你说他们不解决问题
但他们这脸皮厚就是个技能啊
最近我发给交通部的信被转内政部
没比较不知道,比较后才吓一跳
内部部做的处理我不满意(这不稀奇,交通部也会让我不满意)
重点是我再寄一封信去,内政部的回应是'以后将不再回应'
(引用行政程序法第173条规定)
用我们软件业界的流程来形容
这是 QA 发 BUG,RD 解 BUG,并且 RD 拒绝 QA reopen bug
RD 自行标定结案不再处理;很行啊~
那我们业界怎么处理呢?
我们是 RD 处理 BUG,被 QA reopen,且 RD 不愿再处理的话
必需上升一级,转给 PM,由 PM 裁示不处理
为什么是这样,这很明白
因为 RD 是处理事情的人,没资格球员当裁判自行认定解决完了
有没有解决完,必需 QA 认证
而有争议时,必需 PM 认证
因为 RD 解问题已经很辛苦了,不该扛责任;问题解不了,扛责任的是 PM
(PM 可以因为问题难解,不划算而决定不解;PM 也可以把 RD 火掉,再请能力更强的 RD
总之把人火掉是 PM 的权限,所以 PM 负全责;RD 做事而已,不必负责)
扯有点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