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果然3党都骂过!法学会理事长刘静怡:反对民众党“法庭直播

楼主: JinCheng5566 (金城五洗发精)   2025-06-10 15:48:14
果然3党都骂过!法学会理事长刘静怡:反对民众党“法庭直播”修法
Newtalk新闻 政治
林朝亿台北市报导
发布 2025.06.0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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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总统赖清德提名的大法官刘静怡,遭到民进党团封杀,现为台湾法学会理事长。 图
:张良一/摄(资料照)
对于民众党团提出“法庭直播”修法,台湾法学会今(9)日发出“反对以立法强行导入法
庭直播制度,危及司法公正性与人民基本权”。由于现任会长刘静怡在大法官提名投票时
,曾获民众党团支持,但也被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骂说“她骂过我们,支持她,不如去自
杀”,加以封杀,因此,台湾法学会发出此反对声明备受关注。
对于法庭直播,民众党团提出“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认为,总统府司改国是会议于2017
年决议,要求法律审之言词辩论应全面直播,并研议事实审特定案件进行直播。为推动公
开透明之司法,落实总统府司改国是会议之决议,他们拟具修法,明定法律审应采“原则
公开、例外不公开”、事实审则采“原则不公开、例外公开”等方式公开播送,并定明于
法庭空间无法容纳合理人数进行旁听时,法院得以科技设备将开庭之声音、影像传送至适
当空间之延伸法庭公开行之。
不过,民间团体,包括民间司改会等NGO今日举行记者会发表“法庭公开播送应谨慎评估
,反对仓促草率修法”,要求暂缓审议联合声明。相较于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剑青检
改与台湾刑事辩护律师协会等团体,强烈反对法庭直播,司改会的联合声明反对的立场相
对缓和,并支持部份民事、行政诉讼及极少数刑事件案可以进行直播。
台湾法学会今日也发出声明,“反对以立法强行导入法庭直播制度,危及司法公正性与人
民基本权”,而刘静怡也在脸书进行“工商服务”。
以下是声明全文:
针对近日立法院民众党提案修正“法院组织法”,试图引入法庭直播制度,本会对此草案
表达严正反对与深切忧虑。
首先,我们强调,司法透明与诉讼直播并非同义。现行制度中已有现场旁听、文字纪录、
裁判书上网等机制,足以达成公开透明与监督目的。相较之下,“直播”将影像与声音同
步传播、资讯扩散与个资揭露,涉及宪法基本权层次的保障,极易对当事人、证人、鉴定
人等相关人之隐私权、资讯自主权与肖像人格权等,造成不合比例的侵害。
尤其是重大刑事或高度社会瞩目案件,证人与鉴定人面对镜头所承受的心理压力,将大幅
增加,恐影响其作证意愿与供述真实性。法庭原应为促进真实发现、保障人权的空间,若
沦为高强度媒体聚焦场域,反将压缩个人自主性与人格保障,进一步妨害诉讼功能。毕竟
,人民虽有作证义务,但不能也不必被迫当网红!
我们也关切,法庭影像一经直播,即难防其于社群媒体遭断章取义、剪辑扭曲、AI加工或
迷因创作,不仅侵犯当事人名誉,更可能在未审先判氛围中,颠覆无罪推定原则,动摇司
法公正性及其信任基础。
此外,此一制度开放后,极有可能被特定政党、意识形态团体或被告方运用为政治操作或
媒体行销工具,使司法程序朝向剧场化、表演化倾斜,失去应有之冷静、中立与尊严。
值得注意的是,比较法上,法治国家对法庭直播普遍采审慎态度。美国联邦法院、德国、
日本等皆仅在极有限情况下允许录影,且多数排除刑事事实审级。可见直播绝非普遍趋势
,反为司法审慎原则下的例外。
本会认为,司法改革方案,不应一味追求短暂的流量政治与影音的感官刺激。我们坚信,
唯有维护每一位诉讼参与者的人性尊严与基本权,方能确保公平审判与司法信任。
因此,我们严正呼吁:暂缓法庭直播修法草案审议。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5-06-09/97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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