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uting90 (yuting)
2025-06-10 08:33:0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余晓涵
3.完整新闻标题:
1公顷以下露营场规定松绑 “无痕露营”面积扩大
4.完整新闻内文:
2025/6/9 11:32(6/9 11:48 更新)
(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9日电)过去规定1公顷以下小型露营场,仅10%的面积可供露营
使用,以致最多只能搭14顶帐篷,不符合实务现况,因此观光署日前放宽规定,让过去无
法使用的面积可作为“无痕露营”使用。
根据观光署最新统计,合法露营区仅161家,非法及环敏区却高达1744家,其中位于苗栗
县及南投县为大宗,多数违法业者因为露营场地无法达到政府法规要求,加上地方政府取
缔不彰,只能一直违法经营。
为了解决现况,让业者可以符合法规要求被纳管,交通部观光署去年与各相关单位开会后
达成共识,日前公告修正露营场管理要点,明确定义从事露营活动搭设帐篷与以固定铺面
等作为放置帐篷使用的营位设施差异。
交通部观光署景区发展组长林秀霞说,过去规定1公顷以下的小型露营场地,只有10%的面
积可以做为露营使用,其中30%的面积可以做为管理或卫生设施,导致最多只能搭到14顶
帐篷,让业者根本没有经济效益,也不愿意申请加入合法业者行列。
林秀霞指出,有地方政府近期加强取缔非法业者,发现实务上业者很难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因此在相关单位开会决议后,决定放宽让1公顷以下的业者在原本不能从事露营活动的9
0%面积,可以从事“无痕露营”活动。
“无痕露营”类似野营的概念,不得设置固定铺面、铺设碎石、台面支架、露营拖车等。
林秀霞说,固定的营帐、铺碎石等都仍须在10%面积的范围内,其他面积业者则可以出租
帐篷给旅客自行扎营,拔营后不留痕迹。(编辑:陈清芳)1140609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06090054.aspx
6.备注:
有政府 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