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民众党推动法庭直播 台北律师公会发声明

楼主: ptt987654321 (低调)   2025-06-07 17:12:14
理由一堆
※ 引述《super1314159 (你有多久没看台湾团体了?)》之铭言:
: 自由
: 民众党推动法庭直播 台北律师公会发声明反对
: ,避免黑箱作业,增进人民对司法之信赖。然而,公开审理并不当然等同于法庭公开播送
: 。公开审理系透过有限且可控之现场旁听,使社会对审判程序有所监督;至于公开播送则
: 是将庭审过程毫无限制地即时传播至不特定多数人,涉及人格权之干涉与公平审判原则之
: 侵害,两者在本质与影响层面皆有重大差异,不应混为一谈。
不懂耶,线上直播,你是要可控什么?又没有叫你开留言,你可以不要开留言啊
拿这个说现场可以看,网络不能看,根本说不过去
不就是想增加人民知的成本,要看就要花时间交通成本排队抢限量
变相就是增加不想让你看的方法
: 其次,在事实审层面,庭审往往牵涉证人证述、被告发言、被害人陈述等大量对隐私与个
: 人生活经历之揭露,如容许公开播送,将使证人、被告乃至其亲友面临来自全社会的检视
: ,无可避免地在心理上产生额外压力,影响证人出庭意愿甚至改变陈述内容,严重妨碍真
笑死,现场坐在那边看的给的压力,居然会大于网络上有人在看
又不是要你当直播主跟观众互动
: 实发现。再者,公开播送易使案件被置于舆论审判下,当庭内发言或证据揭露遭媒体剪辑
: 、断章取义或后续被社群传播评论,公众观感往往在程序尚未结束前即已成型。此种外部
: 偏见,不仅对法官审判之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当事人亦可能因遭标签化而陷于无法恢复
: 之人格权损害,冲击无罪推定及公平审判原则。
也是啦,如果都公开透明,我就不能把资料给我想要给的特定媒体惹,柯柯
: 另就法律审层面,虽然争点多集中于法律适用,较少直接涉及证据调查,但实务中往往仍
: 需参照下级审所认定之事实基础,并揭露当事人之过往生活背景与身家情况。若迳予公开
: 播送,同样会将当事人或其亲属置于舆论检视环境,侵害其人格权与隐私权。又公开播送
喔是喔,那可以改成,被告不同意的话就不要直播啊
还是检察官法官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自己在里面是什么样子啊
: 将导致法院审判过程被误解为一种“公共表演”,各方人员之表现可能受到摄影镜头干扰
: ,而非专注于真实发现与法律适用。且随着深伪技术(deepfake)普及,亦恐造成法庭活
: 动被扭曲、误导大众,致使法院公信力受损。
假脸法定假的啊,谁敢就抓起来法办啊
镜头?有人叫你用摄影机那种镜头吗,干扰啥?
公信力?越不公开透明公信力越差啦!
完全听不下去的理由一堆
说穿就是越不透明对力量大的越有利
所以不要公开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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