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约女网友看夜景硬上判刑 总统府办事员撤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5-06-06 09:54:33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杨国文
3.完整新闻标题:
约女网友看夜景硬上判刑 总统府办事员撤职确定
4.完整新闻内文:
总统府林姓办事员上PTT约女网友看夜景,在车上不顾女网友喊了40多次“不要”,硬将她
指侵得逞,事后女网友告上法院,林男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刑1年4月、缓刑4年确定,总统府
并将林男移送惩戒,惩戒法院二审认定林男严重损害政府信誉,判他撤职、停止任用4年确
定。
判决指出,担任总统府办事员的林男,去年7月7日上批踢踢want版,认识女网友小如(化名
),并以看夜景为由,隔天晚间9时开车载小如到观赏夜景时,先将车停在碧山岩停车场,
不顾她挣扎,前后叫喊40次“不要”,在车内强行亲吻小美嘴唇、耳朵、颈部,揉胸并指侵
得逞。
事后,小如不甘受辱,一状告上法院,林承认犯行。士林地院审酌林男和小如达成调解、赔
偿,依犯强制性交罪判林男1年10月,缓刑4年,并应依调解内容支付赔偿确定。
总统府获悉后,认为林男为谋私欲,竟性侵害女网友,将林男移送惩戒法院进行惩戒。
惩戒法院一审审理时,林辩称他和小如当时情投意合,不算是性侵,但他无法拿出佐证证明
,为避免社会关切并影响总统府名声,才认罪并和小如商谈和解,将自省和女性朋友相处之
道,会痛改前非,愿意接受一切惩处,今后也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积极就医,用重生之身
报效国家。
不过,惩戒法院一审检视手机录音,发现小如对林表示“今天才第一次见面”,且已提高音
量到大声拒绝,对林喊叫约40次“不要”、“拜托”,但林男仍对小如性侵害,林男已严重
损害机关形象及政府信誉,判决将林男撤职、并停止任用4年。
林男不服,提起上诉,林男认为,相较于相同案件 的惩戒处分,惩戒法院一审判决他撤职
、停止任用4年的惩戒处分过重,违反平等、比例原则。
惩戒法院二审认为,林男除触犯强制性交罪的刑事责任外,亦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6条所规
定的公务员应谨慎,不得有损害公务员名誉和政府信誉,一审判决的惩戒处分,并未违反比
例原则,也无违反论理、证据法则或违背法令之处,判决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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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嘘文的在gay板约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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