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铭言:
: 影片中的老人要开车 可以检举吗?
: https://youtube.com/shorts/Cm8oUtDj4zI
: 这样上路的话 应该要开在他的前面 还是他的后面?
: 能给个建议吗?
所以你要检举他哪一条呢,公共危险罪吗?
但公共危险罪对危险驾驶是这样定义的
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
一、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零点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百分之零点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认服用酒类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
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之物或其代谢物达行政院公告之品项及浓
度值以上。
四、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认施用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
看来都不符合呢,也就是无法检举。
真的出事了,那就是过失致死或过失伤害这种不痛不痒的刑责。
真的烦恼这问题的话,来连署“带病驾驶而致死伤罪”吧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719c642-f1eb-4bc4-b02d-fc6555288228
至少还能多个让这老人不再要自行驾驶的好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