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bsccr (bbsccr)
2025-05-31 19:59:41促进转型正义条例
第 5 条
为确立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否定威权统治之合法性及记取侵害人权事件之历史教训,出现
于公共建筑或场所之纪念、缅怀威权统治者之象征,应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之。
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之。
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之。
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之。
怕有人看不懂国字,所以重复三遍。
1.促转会已经解散
2.政院负责善后
3.法律没说只能改名,而是有其他方式
4.所以
改名不是义务
改名不是义务
改名不是义务
所以其实用其他方式也可以喔!
例如行政院发个公告
认定介石才有问题
中正是形容词不是人名
就完美结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