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三峡车祸肇事翁撞死3人!检将予不起诉 

楼主: sera520 (雷霆)   2025-05-31 13:43:37
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萧沁梅
3.完整新闻标题:
三峡车祸肇事翁撞死3人!检将予不起诉 律师曝赔偿关键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三峡区上周发生重大车祸,一名78岁的余姓老翁驾驶小客车于国光街与国成街口(
北大国小前)失控暴冲,事故共酿3死12伤。然而,最新消息指出,肇事的余翁经抢救13
天后,于今(31)早7点20分因多重器官衰竭宣告不治。对此,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新北地检署将于近日针对余翁过失致死罪部分,予以不起诉;至于后续赔偿部分,律师陈
孟秀则表示,由于继承目前还在变动中,继承人可选择限定或抛弃继承,而被害者家属也
可依《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申请强制保险理赔或犯罪补偿。
三峡区一名余姓老翁19日驾驶小客车行经国光街与国成街口时突然失控暴冲,造成1名女
骑士、2名三峡国中女学生死亡,另有12人受轻重伤。警方调查,当天下午1时许,余翁从
苗栗老家独自开车准备回到新北市三峡区,途中停留关西服务区用餐、购物并买了粉圆冰
。下午3时许,余翁下三莺交流道后并未直接回家,反而直奔三峡隆恩公园停留十分钟,
放完肥料后开始整理花草,直到下午4时许离开,随后因不明原因在北大国小前暴冲肇事
。令人疑惑的是,余翁案发前并未像以往一样返家,反而是在北大特区绕行20分钟,就连
家属也感到相当不解,如今老翁已伤重死亡,更是让警方在调查上增添难度。
不仅如此,据《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第6款规定,由于老翁已死亡,新北地检署将于近日
针对余翁过失致死罪部分,予以不起诉;至于后续被害者赔偿问题,律师陈孟秀也指出,
因继承目前还在变动中,继承人可选择限定或抛弃继承,而被害者家属也可依《犯罪被害
人权益保障法》申请强制保险理赔或犯罪补偿。
另外,先前曾有网友质疑余翁可能“脱产”,陈孟秀表示若加害人已知必须赔偿被害人损
失,却刻意将存款、股票等资产做出不当移转,可能涉嫌《刑法》损害债权罪,且从监视
器影片来看,余翁在前一个路口就已先肇事逃逸,有逃避责任的行为,因此若脱产债权人
可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而新北市法制局副局长许宏仁先前也对此回应,在案发第一时间
已委托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启动假扣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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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某法度
鬼岛规则就是这样玩的~~
就问 怎么输??? 哈哈哈 太神啦 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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