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damel (=ˇ=)
2025-05-31 10:32:36以现在低卡或脆上的弯姐的定义
反正拍的时候我不知道就是偷拍
不管拍哪里都是性偷拍
被监视器拍到乳沟也是偷拍
所以才有所谓已公开之处无隐私之说法与判例
比如说如果你只穿丁字裤出门
那人家拍到你的屁股,就不算偷拍
好问题来了
男生因为捡东西等因素M字腿被拍到内裤
是否符合被偷拍呢
就好像当舌头被设定成产生羞耻的部位时
在外面谈笑间嘴巴打开露出舌头被拍到
就符合偷拍了吗
如果已公开之部位无隐私
那又为何有拍摄角度的问题
只要没封好都属于开放状态才对
穿裙子,管你是站着坐着,M字腿一字马还是四脚朝天
都是基于你今天穿裙子主观意识下的开放导致的
怎么能怪别人使用特殊角度取得画面的问题
所以你要防止偷拍
你就不要穿裙子,你得穿裤子,胸甲也要完善
但既然穿了完整的护具
所谓偷拍的逻辑定义又不攻自破了
好
所以偷拍这个概念到底怎么合理的
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当时的集体失智导致人神共愤
然后又因为人神共愤进一步导致更加的集体失智??
或许最公正的定义应该要是是否破坏和平状态而定
而非擅自赋予特定部位特殊道德裁量标准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