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回:
1. 成年后法定代理人没有连带责任,民法187条有规定,你的民法没学错。
2. 可以约定应该额外负责的人,例如本案如果契约双方同意就可以,类似多找人来担保
的概念。
3. 重点在“那个人有没有来签这个契约”,如果那个人有来签这个契约,代表他也同意
担保承租人自杀他要负责,但问题是如果他没来签,他完全不用负责,因为本来就不行由
你去决定别人要不要负责,假设我现在签一个契约上面写如果我死了原PO要赔偿你,但原
PO根本没看过这个契约也没签名,本来就不受这个契约拘束。
以上
※ 引述《night820 (ㄟ来将东将)》之铭言:
: 如题
: 最近租房要签房子
: 仔细看有一条说
: 在房间自杀或非自然死亡
: 可以跟家属连带赔偿
: 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 不希望连累到家人
: 民法成年后我记得不能跟家属连带赔偿
: 还是我高中没学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