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质疑没收罢免案 中选会斥:法盲、法盲程度甚深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立委吴思瑶罢免团体“地动删瑶”更换领衔人失败,罢免案领衔人仍维持目前已失联的张
克晋,国民党批评中选会黑箱,没收罢免案。对此,中选会今(29日)斥,有心人士刻意
法盲、且法盲程度甚深,既未经查证相关规定、也未了解事实基础,就胡乱造谣明指暗示
中选会或台北市选委会已没收特定罢免案云云,“选务机关皆依法办理选务,并无违误”
。
中选会表示,罢免案之提议人、领衔人、备补领衔人与被罢免人之法定权利,均受法律保
障,《公职选罢法》第76条第8项明文规定,“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死亡或经提议人总
数二分之一以上书面同意者,由备补领衔人递补为领衔人,并以一次为限”,提议人、领
衔人或备补领衔人均应依此办理,中选会、台北市选委会亦依法办理。
中选会说明,立员罢免案二阶连署人名册的提出,依法应由罢免案领衔人填具罢免连署函
1份,检附连署人名册正、影本各1份,于规定期间内向各县市选举委员会1次提出,罢免
连署函并应经领衔人签名或盖章。
如非由罢免案领衔人亲自送件,则依法请受委托人提供该罢免案领衔人的委任书,并填具
委托事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户籍地址、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等,同时受委托人及
委托人(领衔人)皆须出示国民身分证正本,由县市选举委员会核对后,再办理后续作业
。
中选会指出,北市1选区立委罢免案提议人林OO已在民国114年5月23日,提出由备补领衔
人詹嘉文递补为领衔人之同意书。但台北市选委会查对结果,该罢免案原提议及补提符合
规定之提议人人数为4108人,2分之1为2054人;经查对,总收件数2399人,属原提议人人
数1677人,、非属原提议人人数700人,原提议人重复签署同意书者22人,并未符合选罢
法规定。依此,北市1选区立委罢免案领衔人依法仍为张克晋。
中选会怒斥,有心人士却刻意法盲、且法盲程度甚深,既未经查证相关规定,也未了解事
实基础,更未就回函内文详予阅读,就胡乱造谣还刻意明指暗示中选会或台北市选委会没
收特定罢免案云云,实令人遗憾,“对此,中选会、台北市选委会还是不厌其烦予以澄清
”。
ettoday新闻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29/2969372.htm
行政中立荡然无存
直接骂人法盲QQ
这下被骂惹,
是不是有人要气噗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