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释宪本来就有些疑虑
按理说
大法官只能判定该法是否合宪
譬如民法没有同性结婚的规定
大法官认定违宪
要不然设专法处理
要不然直接适用民法
并没有直接让大法官定出新规定出来
也没有直接作出新法
最多也只是适用既有的法律而已
但是死刑释宪却不同
按理说应该只能定义死刑是否合宪
但这次却加了一致决的限制
这就等于大法官立了新法新规定
但是这在三、五权分立
本该是立法权责
然后现在又说
因为释宪位阶等同宪法
那就造成一致决的规定
不能用公投复决
也没有办法用立法进行任何修改
根本凭空冒出来要所有人遵守
须知,同婚专法立院还能进行修改
但是这一致决却不行
岂有此理
且内容还语焉不详
到底是历审一致决?
还是终审一致决?
根本也没有具体说明
只有一个回复公视的新闻而已
完全没有法律效力
而司法院甚至也不想亡羊补牢
作出有约束力的统一见解
完全直接摆烂
若有一个法官引用此释宪
否定掉另外的多数法官死刑判决
受害者家属能拿公视新闻要求法官重判吗?
不可能
只能再释宪
如果释宪结果是
要求立院在一定时间内
加严死刑判决的要件
具体办法由立法院定之
这可以
以后也能改
但是大法官直接立法
根本就没有道理
如果哪天释宪政党法
大法官直接规定
除了民进党之外的政党都必须解散
理由甚至不用写
我国居然没有任何可能的合法防堵办法
修宪也没用
因为解释权在大法官手中
你就知道大法官立法有多荒谬了
最后
这次事件合乎现行法规的方式
应该由中选会针对公投题目提释宪
因为除了大法官有解释权外
没人可以说任何事物违宪
但是我想,他们也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