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文哲延押2月惹争议 法官:与有无犯罪没

楼主: seanfan (giu)   2025-05-28 20:53:33
先说结论,台湾的法律就是个笑话。
很多很基本的事情都争论好几十年
法律系的课本上不乏民国20年30年写的判决
当成至宝,在教学生研究分析且仍未定论
身为理组出家我都觉得好可耻
台积电在研究一奈米 外国人都还在努力研究
你他妈法律系研究争吵清朝刚灭亡时百年古董
智障到飞起好吗 讲台上老师还顾盼自雄
真正的英雄是把吵闹的论点一统江湖
让法律能有一个正道 确定性大大增加让人民信任
认真觉得法律系不能分在文组
这些选文组的智商就是不高当年才只能考文组
台积电要是这些简单事情能吵两个月
早就被韩国人追上了
个人觉得法律系应该分到二类组
按逻辑按数学按whatever怎么做形成共识就是
不要好像1234个说法都可以
给法官检察官上下其手的机会
回到正题,这件事其实司法院大法官有研究过
最后的结论是
1. 有逃跑/灭证迹象+上述一定程度些微的证据
2. 起诉五年以上重罪(不用证据)
以上释字665号参照
这写出来后批评的人也是一堆
就可以按照检察官提出的书面证据关人
这里强调“书面证据”就是只要检察官有脸敢写
法官除非特别有担当的,不然就会先尊重同僚
他们设计出的羁押制度,大概就是这样
按照这新闻里法官苦口婆心写出来的意思
很明显法官认为检察官提出来的很不OK
所以告诉你他实体上未必是这样认为的
※ 引述《s505015 (s505015b大)》之铭言:
: 本鲁法盲
: 照我们尊贵的法官大人所言
: 羁押与否 与有没有犯罪无关
: 意思是:
: 我没犯罪 你也可以羁押?
: 或是我有犯罪 也可以不用羁押?
: 这个意思吗
: 那好啦
: 那开羁押庭干啥啊
: 反正要不要羁押一切是跟有没有犯罪无关
: 所以要不要羁押
: 就是看我们尊敬的法官大人的意思吗
: 原来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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