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m86814 (纳税人)》之铭言:
: ※ 引述 《winterson (含泪复活长期持续更新)》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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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媒体来源: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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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记者署名:林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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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完整新闻标题:
: : 柯文哲延押2月惹争议 法官:与有无犯罪没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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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完整新闻内文:
: : 台北地院审理京华城案,裁定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柯的大帐房李文宗、威京集团主席
沈
: : 京、台北市议员应晓薇4人,6月2日起延长羁押禁见2月,引发批评与非议,承审的法
官
: : 特地公开裁定书,并用粗黑字体强调“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属本案实体应予判断问题
,
: : 法院是否羁押被告并无必然关系”,意思指柯文哲等人有没有罪与羁押没有必然关系
。
: :
: : 合议庭法官指出,羁押本质上系为使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保全证据或担保嗣
后
: : 之执行,而对被告所为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处分,并非认定被告有无犯罪之实体审
判
: : 序,故法院审查被告犯罪嫌疑是否重大、法定羁押事由存否及有无非予羁押,显难进
行
: : 诉、审判或执行之必要,即羁押要件之审查,无须经严格证明。
: :
: 柯文哲有没有罪,我这里不讨论。
: 我觉得整件事最大的问题在于如果最后无罪,要赔偿这个人是全民出钱,然后法官跟检
查
: 毫无责任。就算有什么行政处分,出社会的人都知道根本不痛不痒。
: 台湾历史上就有不少冤狱的案子,最后都国库出钱,也就是纳税人出钱。我身为纳税人
蛮
: 意见的,怎么会由我们纳税人为审判过程犯错的检察官跟法官买单?
: 更何况一个人被浪费掉的时间,用这些钱也买不回来。
: 审判过程全民看不到,最后真的要赔偿的话竟然全民买单,真是无言。
记得前段时间
立委吴宗宪好像有回答过类似的情况
基本上除非“有证据”
足以证明检察官是带有目的恶意搞人
不然检调的行为都只是依法调查
你光是要证明“冤狱”都几乎不可能
加上柯也还没判刑
最后鸡鸭都是合理鸡鸭
现在就真的关爽的进修而已
加上至少40%的人会深信不疑
“谁叫柯要跟建案走那么近”
“谁叫柯要贪”
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
更不可能被判定是 冤狱 吧
最后都是
完全合法 泄泄只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