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出国尝鲜大麻软糖 卫福部:吸毒等情形

楼主: herewego (加速了我的痊愈)   2025-05-28 10:35:47
出国尝鲜大麻软糖 卫福部:吸毒等情形永不得捐血
2025/5/27 18:48(5/27 22:44 更新)
(中央社记者沈佩瑶、曾以宁台北27日电)有民众去泰国尝鲜大麻软糖,回台被注记“永久
不得捐血”。卫福部食药署提醒,台湾仍将大麻列为2级毒品,包括吸毒或慢性酒精中毒者
、曾从事性工作者等,均不得捐血。
“捐血一袋,救人一命”标语台湾人琅琅上口。近日媒体报导,有民众在社群媒体分享,自
己去泰国旅游期间食用大麻软糖,但回国想捐血时,却发现遭注记“永久不得捐血”,因此
感到懊悔。
贴文一出掀起对捐血规定的讨论,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副署长王德原今天告诉中央社
记者,这是依照“捐血者健康标准”第5条第3项规定,曾有吸毒或慢性酒精中毒者,永不得
捐血。
根据法务部调查局网站,大麻内含65种以上特有生物碱成分,其中最主要2个成分为四氢大
麻酚(THC)及大麻二酚(CBD);四氢大麻酚会影响人体中枢神经,可能产生生理成瘾及相
关精神疾病,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将大麻及四氢大麻酚同时列为2级毒品管制。大麻素中的CBD
,可依药事法规定作为医疗使用。
王德原曾说,目前国内THC含量超过10ppm在台湾就属于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的2级毒品,同时
也是管制药品管理条例的2级管制药品,换言之,合于医药及科学上需用时属于管制药品,
否则即为毒品。
“捐血者健康标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永不得捐血,包含曾患恶性肿瘤、白血病或其他
经医师认为永久不得捐血者;曾有出血不止、抽痉或昏迷之病史者;曾有吸毒或慢性酒精中
毒者;静脉注射药物成瘾者、男性间性行为者及长期使用血液制剂者;曾从事性工作者等。
至于男男性行为禁止捐血规定,卫福部疾病管制署发言人罗一钧表示,近期有送“爱滋病防
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会”工作小组讨论,因会中有出席人士提到,单纯以国际期刊论文文献
统计捐血感染爱滋案例可能不足,要查各国官方血液安全监测统计资料较佳。
罗一钧表示,会中决议将请相关单位收集提供国际上各国捐血感染爱滋的更详细资料,后续
再开会讨论。(编辑:张雅净)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0527032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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